盐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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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平县盐务局、泰安盐业公司东平分公司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生产用盐经营部、客户经理部、稽查中队、非盐办公室。在岗职工34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
2004年—2012年,全县盐品供应销售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购进、统一价格,调整盐种结构,扩大绿色盐和低钠盐销售,促进东平盐业稳定、持续发展。2012年销售各类食盐5309吨,比2004年减少571吨。其中,销售大包日晒盐741吨,比2004年减少1782吨;销售营养盐258吨,是2004年的5.14倍;销售大包碘精盐1893吨,是2004年的2.17倍;2011年开始推销绿色盐,至2012年共计推销1784吨。

【食盐专营】 2004年,加强盐业市场基础管理,做好新证换发工作,共发放食盐零售许可证和服务卡1286个。全年各类盐销售量6551吨,销售收入850万元,利税55万元。2005年—2007年,调查全县食盐零售网点,重新签订食盐销售协议书,取缔经济实力差、不能确保供应的零售点。限量供应小包装日晒盐,计划供应大包装日晒盐、精盐。推广普及复合膜小包装、纸塑小包装盐。严控大包装畜牧盐,定向直供畜牧养殖密集村户。实行“一证一卡一台账”管理。电话访销全县零售业户,搭建业户与客户信息平台。3年共计销售各类食盐16177吨。2008年—2010年,制定《企业用盐管理办法》,规范全县1282个零售业户档案,实现一户一档,专储存放。3年共计销售各类食盐12708吨。2011年,推行“绿色盐”上市。当年销售绿色食盐794吨。是年3月,全国出现食盐抢购风,采取积极稳妥办法,保证大型超市、零售网点供应,联合新闻媒体、物价、工商、公安等,广泛宣传、平抑盐价,一天半平息食盐抢购风,保障百姓用盐安全。全年销售各类食盐4767吨。2012年,落实省政府、卫生部实施“健康山东”“减盐防控高血压”部署,盐务、卫生、教育、商务局等15部门联合下文,开展“减盐活动”,推广使用低钠盐。2012年,销售食盐5309吨,其中绿色盐990吨,营养盐258吨。2004年—2012年,累计销售各类食盐44841吨,实现销售收入7650万元,利税556万元。其中,销售复合膜盐7685吨、纸塑盐8168吨、绿色盐1784吨、营养盐1283吨、大包碘精盐12980吨、大包日晒盐11151吨、小包日晒盐1790吨。

【工业盐等经营管理】 工业盐纳入法制化管理,对化工用盐、锅炉用盐及其他工业用盐,实行计划、限量供应。建立用户台账,实行台账管理。2004年销售工业盐671吨,2012年销售2121吨。9年累计销售工业盐9708吨。【盐政执法】 2004年,成立盐警联合执法办公室,稽查人员划分为3个稽查中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抓好盐法盐规宣传,在14个乡镇涂刷墙体标语56条,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依靠社会力量,齐抓共管,遏制私盐犯罪。查处盐务违规违纪案件486起,查扣私盐86.15吨,罚款27.87万元,刑拘5人。2005年—2006年,查处盐务违规违纪案件258起,查扣私盐173.69吨,罚款11.23万元,刑拘6人。2008年—2010年,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净化盐业市场。3年查处盐务违规违纪案件666起,查扣私盐80.94吨,罚款14.83万元。2011年,加大对边界地区监管,由两个中队轮流驻守湖西,开展市场集中治理。对县内123家生产用户,根据用盐情况、诚信程度和企业管理状况,划分为一二三类,第三类用户专人管理、限量供应、追踪检查,防止大包盐回流。查处盐务违规违纪案件265起,查扣私盐7.74吨,罚款9.38万元。2012年,创新盐政宣传方式和盐政管理思路,变“执法型”为“服务型”,宣传与稽查结合,确保盐业市场秩序稳定。当年查处盐务违规违纪案件277起,查扣私盐6.75吨,罚款5.72万元。9年累计查处盐务违规违纪案件3927起,查扣私盐510.71吨,罚款118.16万元,刑拘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