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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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5人,内设秘书科、政工科、经济发展科、财务科、安全管理科。下属企业23个,其中县属企业6个,基层供销社17个。共有职工1332人。
2004年—2012年,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扩销增收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各类经济服务组织,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9年累计完成商品销售总额39.82亿元,上缴税金1734万元,实现利润457万元。其中,2012年完成商品销售总额5.74亿元,上缴税金260万元,实现利润75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74.25%、141.94%、91.18%。【经营体制改革】 2004年,旧县供销社破产。2005年,县政府印发《东平县商业物资供销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同年,生资公司依法破产。2007年,供销社县直企业整体改制。2011年,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快供销企业改制工作步伐。至2012年,先后对土产公司、生资公司、商贸公司、供销商场、供销宾馆、果品公司、棉麻企业进行改革改制。通过出售转让、破产、重组等形式,公开处置企业资产,全员置换职工身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基层供销社推行以租赁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为职工提供放开经营的平台,保证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基层供销组织体系】 2004年,17个基层供销社人、财、物属乡镇管理。2011年起,实行“体制不变、条块结合、行业指导、系统管理”,以“搭建平台,综合发展,整合资源,拓宽服务领域”为目标,巩固基层供销社在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引导单项启动6个基层供销社,服务项目达80%以上。至2012年底,创办专业合作社11处,其中接山供销社3处,老湖供销社3处,梯门供销社2处,新城供销社2处,旧县供销社1处。部分乡镇(街道)建设了农资连锁店,农资、日用品超市和农业基地,运营情况良好。

【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4年,注册成立东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东平县圆葱协会、东平县棉花协会、东平县育种协会。2006年,县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至2012年,以联合会为依托,以基层供销社为载体,引导、领办、参与的各类专业合作社达89个。其中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1个,领办28个,参与指导50个。涉及棉花种植、中药材种植、畜禽养殖、蔬菜种植、玫瑰种植、小麦种植等6大类20多个专业项目。专业合作社发挥信息和市场优势,推广农业技术、指导规范种植,提供产业信息,促进了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2008年,县社与山东光大日月集团合作,成立光大合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整合县城商业网点资源,发展加盟店,建立起县、乡、村流通网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化肥直供。对配送网络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管理。做到化肥直供到户,科技服务传授到户。2012年,化肥直供8000余吨,测土配方施肥3万亩。

【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 创新商业模式,建立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2011年,注册成立农产品经营服务公司,开展农产品加工配送。2012年,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259万元。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坚持“政府引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2009年,建设大井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占地面积379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2平方米,总投资96万元。2012年,建设花篮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总投资216万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有超市、农资、洗浴、农机维修、技术服务、卫生室、托儿所、健身广场等,功能齐全,全方位服务。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烟花爆竹专营】 县土产杂品采购站为全县唯一烟花爆竹专营批发企业,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3级达标企业,承担全县大型晚会烟花焰火燃放任务。烟花爆竹销售,全部实行配送制。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制度,员工恪尽职守,安全第一,连续9年安全销售无事故。2012年,完成销售额1000万元,实现利税270万元。2011年、2012年被评为“山东省诚信守法企业”。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2012年,探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新路子。依托省级再生资源公司,将重点乡镇采购站改造为中转站,分步完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年底,设州城、东平街道两个分拣中心,再生资源销售额达1800万元。
(李长锋 陈庆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