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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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6月,东平县招商局更名为东平县经济合作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招商管理科、投资服务科,经济合作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至2012年底,核定编制15人,实有编制人员7人。
2004年—2012年,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推动县域经济发展。9年间,全县共落实招商项目2752个,合同引资额1186.8亿元,到位资金454.3亿元。中联、山钢、浙江鼎立、福田雷沃、浙江长海包装、龙美生物制药、上海斯图华纳智能空调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落户东平。县经济合作局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服务经济工作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招商引资政策】 2004年—2012年,县委、县政府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总抓手,先后制定了用地、扶持、服务及奖励等一系列政策。
用地政策:国内外客商投资生产经营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外汇投入按当时汇率折算,下同)以下的新建企业,按政府土地收益的8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或者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给予全额扶持。政府以土地资产参股入股的,5年内不参与分红。外商利用和改造本县现有企业、土地属国有的,其租用场地从合同规定的用地之日起,免收场地租金5年;使用国有土地兴办其他企业的,按当地同等条件场地使用费优惠60%。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用地可根据投资者的要求,经协商给予特殊优惠。县外客商投资成片开发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养殖业,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政府土地收益全额给予扶持。凡利用县内企业划拨土地投资兴办企业的,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让给新建企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可按评估确认出让金总额的40%缴纳。投资建设公用设施项目的,按划拨方式提供用地20年;BOT、TOT方式合作项目,按合作时间提供划拨用地。投资兴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
税收扶持政策:新创办“三资”和“三来一补”工业项目的,自投产之日起,按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40%给予补助,连补3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的,按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给予补助,连补3年。新办工业项目自盈利之日起,前5年按实现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下同)全额给予补助;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按实现所得税额的全额给予补助,连补3年。新办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购买纳税标志费用除外)、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贴本贴花除外)按实际税额给予补助。兼并或投资原有工业企业的,扣除原有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新增税收部分,享受第一、二、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县外客商投资建设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自盈利之日起,按实现所得税的全额给予补助,连补5年。新办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服务业、娱乐业等非生产性项目,自盈利之日起,前3年按实现所得税的全额给予补助,后3年按50%给予补助。县外客商兴办生产经营性企业,自营出口创汇额占全部销售额60%以上的,自盈利之日起,按实现所得税的全额补助,连补5年。县外客商成片开发国有荒地、荒山、荒滩用于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认定的投资回收期内,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转让省级以上先进技术的,实现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由财政全额补助,连补5年。
行政收费政策:对国内外客商投资的新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由县政府根据项目和投资的具体情况,减免建设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直至政府收益“零费率”;对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最大限度的照顾。凡来东平县投资50万元以上新建生产经营性项目,需办理各类证照、招收职工的,只收取工本费。对新设立的投资50万元以上的外来企业,自投产之日起除基础设施配套费外,前3年免收所有行政性收费,从第4年起到第10年,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按下限征收。创办生产经营性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免征4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免征6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优先解决水、电、气供应和通信设施。5年内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维护费。对外商实施产权交易实行优惠。对外商兼并、收购县内企业的,免收土地过户手续费、房屋产权过户费,契税先征后返。因产权交易而发生的资产评估费、律师费、交易中介费等由产权出让方承担。
服务政策:对外商投资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办证、登记、年审、年检等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办事、一条龙服务。在受理之后一周内办完县内一切手续,并为其积极协调办理县外所需手续。外商购房与县内居民一视同仁,同等条件的外商优先。外商来东平投资兴业的,可随时办理地方城镇户口,及时安排其子女就近上学入托,愿到县属重点中小学就读的,直接安排入校就读,免收借读费;其子女就业在当地优先安排。
奖励政策:凡县外的专家、教授、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或具有专长的离退休人员,自愿应聘来东平专职或兼职从事开发建设的,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凡带进新项目、新产品设计、新技术并形成生产能力、产生效益者,经有关部门认定,年实现税后利润30万元以下的,3年内均按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个人奖金,年税后利润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3年内均按年税后利润的15%提取个人奖金;对为东平引进人才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经有关部门确认,引进人才为企业年创税后利润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年创税后利润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凡牵线搭桥从国内外引进新项目、新产品和先进技术、工艺的,被采用并形成效益后,均给予奖励。从国内引荐新项目、新产品和先进技术、工艺获得成功的,经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技术部门确认,按年实现税后利润的8%提取,由受益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项目带资金的另享受引资优惠政策。凡为东平引进资金的县外社会各界人士或团体,均享受本优惠政策。引进资金与银行利息相同的,每使用一年,按到账金额的1%提取奖金;低于银行利息的,其差额由使用单位提取后作为奖金发放给引资人,再按到账金额的1%提取奖金;无偿的按引资到账额一次性奖励10%,奖金均由各用资单位支付。
2012年11月,制定《招商引资项目直接引荐人奖励办法》。项目落地投产后,按当年度实缴税金(上级财政、国税、地税稽查部门查出上缴的偷税、漏税等违规金额除外,下同)地方留成部分额度对直接引荐人进行奖励,连奖十年。当年度实缴税金地方留成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奖励5000元;51万元-100万元的奖励1万元;101万元-500万元的奖励2万元;501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于引进境外资金投资的项目,分别按上述相应标准的1.2倍予以奖励。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国内行业50强企业、上市公司、跨国公司(财团)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到我县设立地区总部或分公司、研发机构、采购中心和大型产业基地实现税收,在享受上述第条奖励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招商引资活动】 对外宣传推介。坚持运用东平招商网站定期发布招商信息、制作PPT、光盘等手段进行宣传,举办“迎中秋庆团圆话发展”在外老乡家乡行活动,先后邀请1500人次在外老乡回家乡庆团圆,引进项目70多个。2010年举行首届中国东平投资合作洽谈会,邀请国内外70余名客商,共签约项目20多个。2004年—2012年组织参加泰山国际登山节暨中国泰安投资合作洽谈会,邀请国内外客商700余名,先后签约九鑫纸业、洲际泰亚麻纺织、浙江曙光文档彩印、水浒影视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50多个,总投资近110亿元。领导带头外出招商.先后赴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地学习,参加各种洽谈会、商贸会、展览会,积极宣传推介东平的比较优势、主导产业、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让外地客商了解东平,提高东平的知名度。突出企业主体招商地位,发挥“以商招商”的优势。2010年成立县招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县企业联合会,先后服务200余家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过桥资金、融资贷款、商贸中介等服务。开展蹲点招商。坚持有针对性地走出去、请进来,加强联络,精心策划组织招商活动,开展蹲点招商。2004年—2012年,全县共派出专业招商小组52个,先后赴北京、上海、济南、安徽、福建、杭州、南京等地蹲点招商,共洽谈项目336项,其中签订协议项目78项,达成意向项目163项。推进招商人员能力建设。2004年—2012年举办招商引资培训班8期,参训干部共计800人次。

【招商引资成果】 2004年,全县落实合同项目287个,合同引资额80.6亿元,同比增长74.5%;到位资金26.3亿元,同比增长56.5%。2005年,全县落实招商项目523个,实际到位资金37.9亿元,同比增长44.1%。2007年,全县落实招商项目587个,合同引资额232.4亿元,到位资金62.3亿元,同比增长20.03%。2008年—2009年,全县引进招商项目633个,合同引资额296.3亿元,到位资金134.6亿元。2010年,全县落实招商项目278个,合同引资额170.6亿元,到位资金62.7亿元。其中,新上招商项目159个,合同引资额97.83亿元;续建项目119个,到位资金25.71亿元。新上项目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21个,合同引资额48.02亿元,到位资金13亿元;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51个,合同引资额30.86亿元,到位资金12.73亿元;总投资 1000万元以上项目37个,合同引资额12.25亿元,到位资金6.82亿元;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50个,合同引资额7.34亿元,到位资金4.44亿元。 2011年,全县落实招商引资项目276个,合同引资额185亿元,到位资金92亿元。其中,乡镇(街道)完成36.4亿元,县直部门完成32亿元,重点企业完成23.7亿元。2012年,全县落实招商引资项目304个,合同引资额209亿元,到位资金61.8亿元。其中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93个,合同引资额92.76亿元,同比增长3.78%;到位资金总额40.9亿元,同比增长24.6%,增幅全市第一。9年间,全县共落实招商项目2752个,合同引资额1186.8亿元,到位资金454.3亿元。中联、大唐、山钢、国电、北京航天科技、浙江鼎立、福田雷沃、青岛天普阳光、浙江长海包装、山东董老大10家集团和济南盛国机械、龙美生物制药、广粮实业、上海斯图华纳智能空调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落户东平。其中,依托330亿吨石灰岩储量优势,签约中联集团,建成年产200万吨水泥熟料项目;依托10亿吨铁矿储量优势,先后引进百成矿业、宏达矿业、金牛矿业、山钢集团等多个铁矿产品深加工企业。【招商投资服务公司】 2010年12月,成立东平县招商投资服务公司,主要职能:招商引资、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际贸易等,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搞好服务。2011年6月,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东平县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由县招商投资服务公司负责筹集、具体运作。资金筹集渠道:一是企业联合会会员基金,二是财政扶持资金,三是投资公司自筹资金。2011年,共筹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企业过桥还贷周转使用。2012年,筹集资金1.4亿元,帮助30多家中小企业解决燃眉之急,确保正常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李吉龙 鲍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