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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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平县畜牧局为县政府直属主管畜牧兽医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生产科等4个科室。下辖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县兽药监察所(饲料工业办公室)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小尾寒羊研究所6个股级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干部职工57人。2004年—2012年,全县畜牧兽医工作坚持生产与防疫并重,发展与安全并举,监管与服务同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全县畜牧兽医工作得到长足发展。2012年底,全县牛存栏2.67万头,出栏2.12万头,其中,奶牛存栏9005头,同比分别增长4.5%、16.3%、12.1%;羊存栏38.59万只,出栏75.38万只,同比分别增长14.2%、11%;生猪存栏21.11万头,出栏43.61万头,同比分别增长10.2%、15.9%;家禽存栏590.70万只,出栏1029.01万只,同比分别增长15.2%、14.4%;全县肉、蛋、奶类总产量分别达到5.72万吨、3.29万吨、1.6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8%、2.8%、6.3%。【畜禽养殖与产业化经营】 2004年—2012年,东平县以优化畜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重点,以创新生产经营机制为动力,强化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大力扶持规模饲养场(户)。至2012年,全县各类畜禽养殖场2248个。其中,指导创建1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3处省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24处市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对38家生猪奶牛标准化示范养殖场进行改扩建,认证2个无公害畜产品规模养殖场。全县畜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初步形成以东平、州城、沙河站、彭集等乡镇(街道)为主的城郊和南部平原猪、鸡生产区;以接山、大羊、梯门等乡镇为主的北部山区牛羊集中生产区;以商老庄、戴庙、银山、斑鸠店等乡镇为主的沿黄乡镇鲁西黄牛、小尾寒羊良种生产区;以老湖、旧县、斑鸠店、银山、戴庙、商老庄、新湖等沿湖乡镇为主的麻鸭养殖区;以老湖、戴庙、银山镇,东平街道为主的特种动物生产区。强化畜牧龙头企业建设,全县形成以姜仔鸭食品、泰银食品、八里香食品、国丹食品、水泊食品、食为天食品、美乐滋食品等企业为龙头的肉蛋加工龙头企业15家;以东平湖饲料、和康源饲料、万兴饲料、华牧天元、吉利中慧、顺极六和饲料等企业为龙头的饲料生产型企业15家,其他类畜牧龙头企业3家,畜牧龙头企业数量达到33个。大力培育畜禽养殖基地,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发展到35个,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150个,全县75%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参与到畜牧合作经济组织,80%以上的养殖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基本形成公司+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动物疫病防控】 2004年—2012年,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防疫体系,县、乡都设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全县716个行政村,均配备一名专(兼)职动物防疫员,承担动物防疫任务。建立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设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质储备库,围绕“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拉网式”防控形式,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的防控。并严格落实补免制度,对漏免、新补栏和已到免疫期的畜禽及抗体效价达不到有效保护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防疫密度、持证率、挂标率和免疫抗体有效保护率均达到100%,连续9年保持安全无疫。2007年5月23日,农业部到东平县检查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情况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09年6月3日,省畜牧兽医局到东平县检查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12年11月27日,省畜牧兽医局到东平县检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和全年防控工作目标考核,对东平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均给予充分肯定。

【动物疫情检测】 东平动物疫情测报站是农业部批准建立的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主要负责东平县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病诊断与检测、兽医新技术推广与培训等工作。实验室技术人员6人,其中高级兽医师1人、兽医师3人、助理兽医师2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设有解剖室、血清学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等9处专业技术室,配备酶标仪、生化培养箱、普通离心机等58台(套)检验检测设备。2010年—2011年,先后投资26万元,对实验室进行改造装修、配备了高速冷冻离心机、PCR仪、全自动凝胶成像系统等15台(套)精密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备率和完好率都达到了国家要求。派出实验室技术人员参加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组织的动物疫病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业务水平。安排专人对实验记录进行统一汇总归档,所有记录保存5年以上。2011年—2012年实验室共检测血清样品6200份,通过对动物疫病抗体的检测,及时掌握全县动物疫病的流行趋势及免疫质量,为科学评价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2012年9月18日至19日,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张进林带领兽医实验室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一行4人,对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山东东平)兽医实验室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均达到相应要求,顺利通过了考核验收。

【畜产品安全整治】 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告知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强投入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确保用药、用料安全。县内15家饲料生产企业签订《东平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40个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签订《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兽药、饲料市场的良性循环。同时,加强兽药、饲料经营市场的专项治理整顿,保障畜禽生产投入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管,突出抓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全县共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23个,屠宰场(点)12个,明确检疫人员执法责任,全县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均达100%。联合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对全县肉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奶站监管。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不断强化奶站建设,对5个生鲜乳收购站落实监管人员,细化牛奶生产、储运等环节的监管措施,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五是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县畜牧局始终保持对瘦肉精的高压严打态势,组织开展全县畜禽“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未发现“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六是做好无公害畜产品产品认证工作。县畜牧局精心组织,上门指导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申报,东平县鑫发肉牛养殖场和泰安广联惠畜牧有限公司肉羊场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一体化认证。2012年,县畜牧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60家,监测场所40个,抽样数量550份,发放宣传材料1.1万份,指导培训17场次,指导培训人员1500人次。2009年、2010年县畜牧局连续两年被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评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先进单位”。

【畜牧科技推广】 2004年—2012年,以提高养殖效益和畜产品质量为目标,围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生态畜牧业、养殖场现代装备及信息化系统、饲养管理新技术、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和法律法规等内容,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全面开展畜牧科技培训推广活动。2009年,省财政支持22万元,实施优质肉牛生产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自然养猪法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2011年,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500人次,印发明白纸8000余份分发到规模饲养户手中。2012年,制定并实施《东平县2012-2015年畜牧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工作方案》,举办新型农民培训班9期,培训学员1850人次,开展业务咨询和现场指导活动120余次,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发展活力。

【惠农政策落实】 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保障畜产品供给、扶持发展畜牧业的有利时机,认真研究政策,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工作。2007年、2008年、2011年、2012年落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分别为41.36万元、160万元、152.86万元、194.5万元。2007年—2012年,落实中央财政资金880万元,对38家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施改扩建。落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补助经费由2006年的人均200元提高到2012年的1200元。同时,落实奶牛良种补贴、“菜篮子”工程项目补贴、乡镇兽医站建设等扶持性政策项目,按照各项《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落实项目资金,规范完善项目档案,按期完成所有建设项目,促进全县畜牧业的蓬勃发展。

【饲料工业与兽药营销】 2012年,全县共有饲料生产企业15家,总产量57.7万吨,其中万吨以上的企业10家。2006年—2008年,东平县承担国家级秸秆养畜示范县建设项目,投入建设资金450.05万元。建成青贮氨化池48个,总储量14300立方米,购进秸秆处理机械100台,购进种公羊60只,冻精、细管5.025万只,购置人工授精、化验仪器80件,液氮罐80个,建设改良站点15个。建设畜舍2310平方米,硬化小区道路5.45公里。项目的实施,总体规模达到年青贮玉米秸30万吨,氨化秸秆1万吨,秸秆利用率达到37.5%,带动了牛羊产业快速发展。2010年,全面整顿规范兽药经营市场和企业行为,推行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至2012年,全县共有40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验收认证,其中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39家,占所有兽药经营企业的97.5%。对进入县内销售的兽药实行经营备案制,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对备案产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至2012年底,共备案外地兽药生产企业65个,兽药品种710个,对审查不合格的,坚决禁止生产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
(赵广清 王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