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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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12月,东平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更名为东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药品稽查队更名为食品药品稽查队。2005年1月,东平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立,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3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09年10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010年12月,县政府明确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1月,设立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011年4月,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档案移交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移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划转监管工作人员7名。至2012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人秘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财务科、药品监督科、医疗器械监督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6个职能科室,东平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在编行政人员1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
2004年—2012年,围绕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坚持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扎实推进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建设,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2005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命名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2006年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授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先进单位”;2007年被授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2012年,连续5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东平县被授予“山东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泰安市食品安全示范县”,2012年被授予“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县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各乡镇(街道)均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全县共聘请药品协管员81人,食品药品信息员716人,并明确相关职责和举报激励政策,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对各乡镇、有关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范围。每年都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落实到位。

【法律法规宣传】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3·15”、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平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2004年—2012年,累计出动宣传车辆686台次、执法宣传人员2620人次,举办各类假劣药品展15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彩页、明白纸共10万份。其中,2012年出动宣传车辆36台次、执法宣传人员128人次,举办各类假劣药品展3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彩页、明白纸共1.8万份。直接、间接接受宣传教育的30万人。

【药械市场秩序】 2004年—2012年,大力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药品生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行驻厂驻企监督员制度和质量授权人制度,建立药品营销人员备案制度、约谈警示制度,建立药械经营退市机制、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积极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实行电子监管,健全完善药械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初步形成覆盖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2004年,检查药品经营、药品使用单位共计685家,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案件368起。其中立案22起,没收销毁假劣药品63种,货值3.8万元,罚款2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药品户3家。2012年,检查涉药单位732个,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8起,其中立案18起,没收销毁假劣药品14种,货值1.2万元,罚款21万元,取缔无证非法经营药品户1家。2004年—2012年,累计检查涉药单位6128个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965起,其中立案169起,没收销毁假劣药品398种,货值20万元,罚款285万元,取缔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药品户8家。

【特殊药品监管】 全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23家,肽类激素及蛋白同化制剂经营企业2家。在日常监管中,不断强化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麻黄碱、磷酸可待因、地芬诺酯等特殊药品成分的复方制剂,购销渠道、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及限量销售等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与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密切合作,建立特殊药品监管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监督检查及特殊药品流弊案件的协查机制。2004年—2012年,先后联合开展三唑仑、美沙酮、盐酸曲马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及含麻黄碱、醇磷酸可待因、地芬诺酯等特殊药品成分的复方制剂专项检查26次,出动执法人员1685人次,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件15件,没收销毁违规药品价值0.6万元。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了特殊管理流弊案件发生。严格规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审查发放程序,确保其安全使用。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4年—2012年,深入实施“餐厨亮化”工程和“文明餐桌”行动,先后开展了餐饮环节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火锅底料、食品添加剂治理整顿及学校食堂、农村流动餐车、小餐饮、夏季烧烤、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至2012年底,共出动执法人员2638人次,监督检查饮食单位、餐饮摊点1456个,清理整顿无证经营业户348家,发放《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589张,抽样送检各类食品578批次,查处不合格食品15批次,罚没款15万元。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查体4856人,查出患有各种传染病的5人,全部劝离食品工作岗位。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6期,培训餐饮从业人员4000人次。对全县636家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实施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评定出A级餐饮单位34家、B级429家、C级173家,逐店建立诚信体系档案。成功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1个、示范单位100家、示范学校食堂3个。9年间,全县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被命名为“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赵崇月 张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