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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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内设人秘、财务、法规监察、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管理、地籍管理、矿产开发管理、矿产勘查储量、测绘管理9个职能科室;直属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土地资产监管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地产评估事务所、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站2个股级事业单位和金地测绘中心;下辖园区国土资源所、1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共有干部职工172人。
2004年—2012年,全面贯彻《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挖潜、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责任,不断开创国土资源管理新局面。2004年—2009年,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2006年,县国土资源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省地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2010年被评为“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市“双保”工作成效显著单位;2012年,东平县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土地规划管理】 2004年—2012年,共受理预审220宗,通过预审175宗,局部调整规划面积209.06公顷。2005年,启动修编新一轮《东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先后完成《东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报告》《东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报告》,着力兼顾基本农田保护、用地规模和城市总体规划、旅游规划、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等行业规划的衔接,开展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等6个专题调研,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调控、保护、保障国土资源的科学利用,为全县预留充分的发展空间。经过反复修正完善,2010年4月,《东平县及所辖东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获省政府批复;2010年9月,彭集等13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获市政府批复。2012年10月,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获省、市确认。

【耕地保护】 2004年—2012年,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806片,保护区面积59160公顷,保护率达到86.6%。县政府与乡镇政府、村(社区)、户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169719份;在接山镇肖庄、大羊镇魏楼、新湖镇郝洼、沙河站镇小辛庄等村,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发放保护证书573份。并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部落实到地块,做到“面积、位置、标志、档案、责任、措施”六落实。在主要交通沿线和乡镇驻地设立56个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长期公告和警示。至2012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达到6.92万公顷,基本农田达到6.01万公顷,分别超出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400公顷、300公顷,保护率始终保持86.6%以上,做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2004年始,规范完善土地市场,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年度计划管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全县每年用地指标仅25~30公顷左右,供需矛盾非常尖锐。县国土资源局用足用活“占补平衡”等国家政策,尽最大努力保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12年争取上级指标249.5公顷。自2007年1月,工业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收支两条线,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提高1倍,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提高2倍。实行土地定价阳光机制。2010年,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定价小组。2012年成立由国土、财政、国资、审计、物价等部门参加的专家定价委员会,建立22人专家库,每次由县公证处抽取11人参加定价会,县监察局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透明。2004年—2012年,共招拍挂出让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263宗,面积680.2公顷,成交金额29.13亿元,收益21亿元,招拍挂率达到100%,土地资产市场化配置水平和土地收益大幅提高。

【建设用地审批】 2004年—2012年,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对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建设满1年的,依法按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闲置2年以上的,依法无偿收回。2009年—2012年,全县报批农转用62个批次,总面积865公顷,农用地面积743公顷。其中,单独选址项目7个,面积175公顷,使用挂钩置换指标324公顷,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存量建设用地核补指标18.29公顷,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33宗,面积49.87公顷。9年间,共出让土地773宗,面积1046.27公顷,成交金额43.24亿元,实现政府收益26.88亿元。【土地开发整理】 2004年—2012年,共立项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76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个(戴庙镇沙化地复垦、斑鸠店镇土地复垦);省级项目2个(沙河站镇和商老庄乡土地整理、大羊镇土地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项目84个;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18个,强村固基项目10个。总规模7664.07公顷,新增耕地1661.39公顷,总投资1.77亿元。建立健全土地开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工程管护制及资金管理制,项目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012年7月1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现场会议,总结推广东平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地籍管理】 2008年—2010年,开展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规范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对已发证的土地进行动态管理和实时跟踪。至2012年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万余宗,发证率91%,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及宅基地发证累计13万余宗,发证率86%以上。其中2011年—2012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691宗,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505宗、转让变更登记122宗,房改房登记36宗,补发证3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28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280宗。2012年3月,先在沙河站镇试点,而后全县推进,各乡镇政府、国土、财政、农业等部门协调配合,完成外业调查土地2145宗,面积110909.67公顷,调查完成率100%;完成登记发证2077宗,发证率96.8%;调查土地权属争议纠纷317宗,成功调处249宗。

【矿产资源开发】 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铁、煤、水泥用灰岩、页岩、白云岩、木鱼石、建筑用砂、矿泉水等。铁矿探明储量54675.67万吨,居山东省第三位,泰安市第一位,分布于彭集镇和老湖镇水河一带,平均品位在30%左右,开发潜力较大,易于规模开采。2004年11月,老湖镇上水河铁矿探矿权以890万元挂牌出让;2005年4月,彭集铁矿大牛矿段探矿权以1.552亿元高价拍卖;2012年,经过大力协调争取,彭集铁矿探矿权出让11.5亿元,东平县获益2.76亿元。2012年,投入资金635.38万元,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新增铁矿储量2252.2万吨。至2012年,全县共有矿山企业50家,其中铁矿8家,建筑石料用灰岩32家。山东金牛、宏达、建龙、百成、润辰、盛鑫等铁矿相继建成投产,铁矿开发成为全县经济支柱产业。

【整顿矿产开发秩序】 2008年,落实县委、县政府下发的《东平县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安监、公安、工商、林业等部门,科学划定梯门、旧县、斑鸠店、银山等四个宜采区,宜采区之外全部为禁采区。至2009年6月,全县共关停山石开采企业48家,其中东平街道24家,境内全面禁采;银山镇、斑鸠店镇9家,220国道以东、255省道两侧采石企业全部关停。专项整治银山镇、斑鸠店镇锯石加工,取缔非法锯石户30余家。2010年,组织开展沿黄河山体开采整治活动,山石资源开采秩序明显好转。2011年3月,查处金牛矿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采取停采、罚款和充填采空区的处理措施,确保铁矿开发秩序长治久安。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个,投资700万元。全县投入资金近1亿元,治理矿山面积112公顷,恢复耕地面积107公顷,实现直接经济效益7800万元,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2009年,先后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活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开展矿产卫片检查,全县违法图斑为零,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在全县716个行政村聘请国土资源监察协管员,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011年,全面落实“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妥善处置相结合”的方针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投资50万元与市局执法综合监管平台联网,建起执法监察信息化系统平台,为执法队员配备执法通单兵移动设备,达到日常执法、立案查处、12336电话和信访的网络流转管理,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全方位立体执法模式,提高了国土资源执法业务管理水平和效能。至2012年底,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7宗,刑事拘留19人,受党纪处分15人。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结案率100%。

【测绘管理】 2010年12月,成立测绘管理科,设金地测绘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0多人,配齐GPS、全站仪、绘图仪等仪器设备,开展全县测绘行政执法和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整治工作。2012年5月,完成“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至年底完成全县46个测量标志点的维护、埋设指示桩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测绘管理科被省国土资源厅授予“模范履职科室”称号。金地测绘中心被省测绘行业协会授予年度“先进集体”称号。

【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制定《关于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县国土资源局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精心策划,多措并举,严格土地规划控制,执行“五个不报批”,严把批前审查、批中严控、批后监督“三关”,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鼓励企业“零地”招商,盘活存量,激活闲置低效土地,大力实施旧村改造、整村搬迁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拓宽用地空间。强化矿产资源整合、技术创新,确保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矿产开发优质高效。

【抗旱打井服务民生】 2011年—2012年,抓住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抗旱找水打井机遇,会同四川兴蜀公司、135队及山东省物探院、地勘五院等单位,充分利用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设备优势,重点解决北部山区农业农民用水难题,成功打井32眼。同时,完成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第二批山丘物探找水定井18眼的任务,使接山镇朝阳庄、麻子峪,大羊镇毕庄、泉沟等无水村一举结束无水、缺水的历史,为改善民生、促进乡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重点项目建设】 2005年,帮扶大羊建设3200平方米敬老院和3000平方米政府综合楼。2006年,实施县城东出口(大井段)路面拓宽。2007年,开通羊山口公路5公里,回填古台寺砖场废弃大坑5.33公顷。2010年,投资7000万元,完成东平博物馆工程建设,建筑面积14005.88平方米,周边景观广场建设面积4.84万平方米,顺利移交投入运营。牵头协调晋鲁铁路东平段建设工程,协调沿线新湖、彭集、沙河站、州城4个乡镇(街道)41个行政村,顺利完成永久征地148.67公顷,临时性用地73.33公顷的征地、地上附属物清理补偿、房屋拆迁等工作,协调处理建设单位与地方关系,保证工程平安顺利快速推进。
(李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