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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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平县审计局设综合科、法规科、行政事业审计科、财政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编制21人。实有18人,其中行政13人,工勤1人,事业4人。配备领导职数4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
2004年—2012年,县审计局认真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9年间,共开展审计项目659项。查出违规金额9.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75亿元,节约政府投资2.09亿元,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审计建议1000余条。2004年11月,县审计局被中纪委、中组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表彰为“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2012年,连续5年被审计署评为“全国审计系统通联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妇联评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单位”;被县委、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单位”。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文明诚信机关”“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行风评议先进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2004年—2012年,重点对县财政部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等进行审计,反映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和运行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9年间,共完成61个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3亿元。其中:2004年对县财政局、地税局、人行地方国库、科技局、外经贸局、开发区财税分局、扶贫办等7个单位进行审计;2005年,对县财政局、地税局、人行地方国库、水利局、公安局等5个单位开展审计;2006年,重点审计县财政局、地税局、人行地方国库、人民法院、文体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7年,对县财政局(含工业园区财税分局)、县地方税务局、县教育局、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开展审计;2008年,审计县财政局、地税局、房管局、环保局4个单位;2009年,完成对县财政局、地税局、公安局、卫生局、计生局、公用事业局、旅游局、民政局、建设局等10个单位的审计;2010年,审计县财政局、地税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教育局、计生局、民政局、建设局;2011年,对县财政局、地税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林业局、农机局、水产局、畜牧局等单位进行审计;2012年,审计县财政局、地税局、司法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河道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等10个单位。撰写《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加强、监督预算管理提供依据,发挥审计的参谋助手作用。

【政府投资审计】 2004年—2012年,先后对水浒影视城项目、汇河水系景观工程、博物馆、白佛山景观工程、明湖中学建设工程、六工山山寨水寨工程、水浒度假酒店、东原湖建设项目、县第四实验小学建设项目、人民医院病房楼项目、农村住房和危房改造项目、全县校舍安全改造项目、物流园区建设工程等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项目总提报额14.06亿元,审计认定值11.96亿元,总审减额2.10亿元,工程平均审减率14.9%。保障了建设资金的合法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政府投资,促进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经济责任审计】 2004年—2012年,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和县委组织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81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40亿元,上报审计结果报告281篇,提出并被审计单位采用建议300余条。2006年3月,联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印发《东平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对审计结果的内涵、运用的程序、运用规则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2010年,县纪委根据对38名局乡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责成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做了说明,取消12个单位及4人的评先树优资格,否决1人晋升工资级别,对13人进行诫勉谈话。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2004年—2012年,开展对县交通局、粮食局等72个单位的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200余条。其中:2004年,开展对县交通局、粮食局、供电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运输公司等5个单位的审计;2005年开展对县人民法院、总工会、高级中学、第二实验小学、城建开发公司、建筑设计院、建设局、公用事业局、房管局、交通局、粮食局等11个单位的审计;2006年开展对县教育局、国土局、房管局、计划生育指导站、新农合办公室等5个单位的审计;2007年对县安监局、广播电视局、中医院、实验中学、明湖中学、公用事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筑工程设计院等9个单位的审计;2008年开展对县劳动技校、县扶贫办、县妇幼保健院、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县建筑工程设计院等5个单位的审计;2009年对县高级中学、明湖中学、第一中学、第四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县直机关幼儿园、卫生局、人民医院、国土局、经贸局、县殡仪馆、交通局、市政工程处、建设局等16个单位的审计;2010年对科技局、复读学校、交通局等3个单位的审计;2011年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劳动技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妇幼保健院、皮肤病防治所、工程质量监督站等8个单位的审计;2012年开展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公用事业局、招商局、残联、物价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管局、广播电视台、劳动就业办、引湖电灌总站等10个单位的审计。

【企业审计】 2004年—2012年,围绕“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对县供电公司、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县自来水公司等31家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93条。

【专项资金审计】 2004年,对全县环保、农业开发、扶贫、水利、最低生活保障等五项资金进行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17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537万元,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08年,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帮助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追回已借出15年以上的保险基金19万元;配合市审计局审计农业专项资金,追回挪用资金20万元。至2012年底,共实施专项资金审计29项。

【内部审计】 2004年—2012年,以推进全面转型与发展统领全局,积极探索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的审计新模式。加强对乡镇(街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审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上岗证书、后续教育培训工作,9年间,组织内审单位参加岗位证书考试18次,考取内部审计师254人。2012年底,全县共有内部审计机构74个,专职内审人员61人。累计开展内部审计项目212项。
(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