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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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平县公安消防大队,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营级建置,隶属武警泰安市消防支队,担负着全县防火任务。辖东平消防和州城消防两个中队。2012年,消防官兵69人,其中现役官兵40人,占58%,政府专职消防员29人,占42%。配备执勤车辆7台,其中抢险救援车1台,泡沫消防车2台,水罐车3台,运兵车1台。一次性出动总载水34.5吨。

【基础设施建设】 2005年,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投资212万元,建设州城消防中队,占地面积13.9亩,建筑面积1557平方米,当年完工交付使用。2009年,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成立东平县应急救援大队,新增执勤车辆6台、消防器材500余件(套)。2012年5月,投资2200万元,新建城区消防站,占地面积33.6亩,建筑面积7677平方米。年底,执勤楼、综合服务楼、执法培训楼、士官公寓楼全部完工。增加投资500多万元,购置的大功率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具有世界领先技术水平,为做好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灭火作战】 9年间,全县共发生火灾4958起,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火灾损失四项指数逐年下降。共检查场所1.7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2万余处。全县消防部队共出动7361次,出动车辆13125台次,出动警力76423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10余人,保护经济财产价值8亿余元。
(刘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