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过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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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年老无子,一般过侄为嗣。无亲侄,可过叔侄或远房侄为嗣。如无合适的
侄,亦可隔代过孙。还有年老有女无子者,选女婿入赘,俗称“倒装门”、“倒插门”
或称“招养老女婿”。旧时,女婿须改姓名,赡养老人,继承财产。现男方到女家落
户已成为一种新风尚,男方亦无须改名换姓。
此外,还有过继外甥、内侄等亲戚的,过继庄乡的较少见。出继者须承担赡养老
人的义务,并获得财产继承权。如果应继人不能履行赡养义务,有权辞退应继人。废
除“继单”称“逐继”。
过继须履行手续。过继人选择吉日,邀请村长、族长、亲戚,邻居、先生参加。
由先生撰写“继单”,一式两份,在场人员均须在继单上签字画押,过继人、应继人
各存1份。 农村合作化后,实行“五保”,所有财产归集体,由集体负责养老送终。
1988年,镇建敬老院后,许多孤寡老人入敬老院,欢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