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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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生辰 旧时,富裕之家有此俗,每逢幼儿出生日,阖家欢聚庆贺,贫寒之家无
力举办。90年代末已成为普遍的民间习俗,为贺婴儿生辰,亲友多来祝贺,家人为款
待亲友大摆筵席之风渐盛。

祝寿 旧时,老人年至花甲(60岁)上无父母,儿女完婚,每当诞生之辰时,本族
及亲友的晚辈们都来庆寿,常以寿面、寿桃、美酒为贺礼,以示孝敬。拜寿仪式:祝
寿首先向“寿星”(被贺者)行跪拜礼,然后入席宴饮,富者往往聘请艺人演出曲艺助
兴;贫者也要做好饭菜孝敬老人。66岁的寿辰更为隆重,出嫁之女要为父母送肉、鱼、
鸡、美酒表示祝贺。近年来,此风渐盛,除赠送寿糕外,有的还请摄影师或录相师将
祝寿场景摄录下来,以作永久纪念。

店铺开张 店铺开张营业,俗称“开市”。营业前将铺面、货品备妥,下红柬贴,
邀请“名人士绅”及有关者光临,举行开业典礼,被邀者带贺幛、贺镜等,门面书写
“开业大吉”“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等内容的横联。典礼开始,鸣放
鞭炮,互致祝贺,礼毕,店主设宴款待。建国后,公营企业、工厂、商店开业举行剪
彩仪式,请上级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近年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激励下,
境内个体私营经济空前发展,这些个体户在开张营业时发放请柬,张贴“金日开业”
等内容的楹联,请当地知名人士剪彩,鸣放鞭炮,播放音乐,场景十分壮观。

婚嫁 清代,民国时期,男女双方家长作主,娶媳择婿基本上以社会地位、经济
状况为标准,所谓门当户对。家有耕地数亩,能为儿娶上媳妇的农户,多选年龄相当,
勤俭持家的女儿为媳。家景贫者,娶媳困难,有的领一贫农幼女抚养,为童养媳,俗
称“团圆媳妇”。有的两家女儿对换,俗称“换亲”。有的男子成年之后,挣得财产,
才能娶上媳妇。有的将女儿作商品卖出,个别的为升官发财,攀高结贵,将女儿嫁给
富豪、官绅为侍妾,造成的婚姻悲剧实难胜述。
旧时婚姻礼仪繁缛,一般婚姻程序是:
议婚 即提亲。 男女至十五、 六岁,由媒人从中提议,两家同意,男方将乾造
(男方的出生年、月、日、时)八字由媒人送于女方,女家请人为之合婚,如相合,双
方同意,即为订婚,不合者乃作罢论。
换帖 议婚双方同意后,男女两家互换庚帖,帖上写主婚人姓名及换帖日期,男
帖上写乾造于某年、月、日、时生,女帖写坤造于某年、月、日、时生。换帖时,男
方先出帖,由媒人送女家,女家同意即出帖,换帖后即完成订婚手续。
通启 换庚帖后,男方备衣料、首饰之物及启帖放在食盒内,送至女家,启上写
男家主人姓名,“敬请金诺”等字样。女家接受后,将书籍笔墨连同回启放入原盒内,
回启上写女家主人姓名,“谨遵台命”或“仰答尊命”等字样。这种礼节,只有富有
之家盛行,一般人家很少有举行的。
送婚帖 (俗称“定日子”)男家选定婚期,先请媒人告知女家,如同意,男家再
写婚帖送往女家,帖上写明迎亲月、日及新妇冠带(娶时穿规定的礼服),上轿方向,
归宁(回娘家)日期,送至女家。
迎亲 旧时,分亲迎不亲迎两种。亲迎是男方备轿两乘以及仪仗、灯笼、乐队等,
并邀请陪客(亦称陪娶)往女家迎娶。届期,新郎在祖先神主前及父母前、家族尊长前
行跪拜礼,然后启程。亲迎时,新郎及陪客衣冠整齐,新郎乘轿,陪客乘车,鼓乐前
导,异常热闹,谓之“小登科”。至女家门前,女家陪客冠带迎接,或行鞠躬及长辑
礼,迎入客舍,新郎行登堂礼。稍停,陪客代新郎请至女家祠堂前行求亲礼。新女上
轿将行,新郎至女家主房前行谢新礼,新郎与陪客先回。新妇到门前下轿,男家放鞭
炮,燃艾棵绕轿一周,谓“燎轿”,新妇下轿用椅抬到香案前,与新郎拜天地,入洞
房行合卺礼。翌日,亲友陆续行庆贺礼,新郎及家主向贺客行礼致谢。第三天,新妇
行告庙礼,同时拜舅、姑,拜戚族,礼仪结束。亦有不亲迎者,只一伞、双灯,车轿
送往即完成婚姻大事,普通民众大多行此迎礼。
随着时代的变化,婚姻礼俗也不断改革。婚前,经媒人征得家庭双方同意,选定
吉日良辰,一般均择农历的双月双日,喜期前,男方给女方送催妆衣,男女双方都大
摆筵席招待前来“道喜”、“添箱”的亲朋。男方家庭还要贴喜联,挂喜幛,布置新
房。娶亲前一天夜,大伯哥给新人铺床,铺毕在床上打个滚。枕头内放枣、栗子、花
生,盼望“早立贵子”“花着生”。女方要整理嫁妆,新娘上轿前要“绞面开脸”,
梳洗打扮,盘结发髻,穿着红袄。凌晨一点左右,新娘在盛有麸子、制钱的盘子中抓
“福”,然后罩红伞,地铺红毯,或用椅子抬新娘上轿。除抬嫁妆的和男客外,还要
有1-3名女客相陪, 称“送女客”,讲究“去双回单”。花轿前后,灯笼数盏,途中
遇庙过桥,新娘要扔制钱。花轿至男方村口,迎亲人打着灯笼同行至男方门口,即停,
不能直进家门,须等原定时辰,时辰到,新娘子可下轿,此俗称“磨性子”。新娘下
轿后由男方娶女客挽扶进家,拜天地后入洞房,新郎为新娘摘去“蒙头红”,喝交心
酒,新娘向众人散喜烟、喜糖及“长命火烧”,新娘要喝“宽心面”。婚宴结束,女
方送女客者返回,男方赠抬嫁妆者酬谢金。婚礼结束后,新娘坐帐三天,第一天晚上
新人喝交心酒,晚辈闹洞房。三日内,亲友邻里“送小饭”,即面食、花生、糖果等。
第三天,新娘由嫂子陪同到族家各户磕头认亲,长者给“见面礼”。第四天,新郎同
新娘到岳家看望,谓“回门”,也称“认亲”,带鸡、鱼、肉、粉皮等礼品。
1928年(民国十七年)前后,新式婚礼在知识青年中倡行。其婚礼程序大致为:新
夫妇由宾相引就席后,新夫妇立礼案前,主婚、证婚、介绍人立案后,男女家属及来
宾就席,仪式由司仪照程序礼单主持。礼成留影纪念。款待宾客。
建国后,人民政府公布了《婚姻法》,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男女双方同意后,
到了法定年龄,即可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即成夫妻,婚姻受法律保护,父母及其他
人均无权干涉。结婚仪式有较大改变。50年代,乡村中或多或少地保留着旧的礼仪;
60年代始,订婚以合影代替了庚帖。至70年代,一扫以前的繁文缛节,婚礼简化,乘
轿之俗废除。结婚之日,新妇或骑自行车或坐车到男家,新夫妇向主婚人和亲友致敬
后, 婚礼即告成, 朴素隆重。90年代后,有的男女青年领了结婚证到外地旅游,称
“旅行结婚”。有的机关单位和农村举行集体婚礼,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即隆重又节
约,深受群众欢迎。亦有的大办婚事,大摆筵席,还有的女方索要过多的衣物,家俱
或彩礼,使男方债台高筑,影响婚后生活和感情。

婴儿出生 产妇临产前,娘家母亲带红糖、挂面、鸡蛋前去看望,谓“催生”。
婴儿出生后,派人到其外祖家“报喜”,旧时,生男为“大喜”,报喜者持书,生女
为“小喜”报喜者持花柬。建国后此俗渐少,现今只告生男或生女。产后三天娘家母
亲带鸡蛋、红糖、挂面、小米等看望闺女。
(一) 送粥米产妇生产1个月内, 亲朋、 邻里送鸡蛋、挂面、小米、红糖等,称
“送粥米”或“看月子”,主家要回赠染红皮的鸡蛋,以示吉庆。亦有送婴儿装、婴
儿毯等物的。
(二)吃喜面产后6天、9天或12天,娘家、本族买礼装上喜盒子、除面、鸡蛋、红
糖、挂面外还要带褥子布,共同前往,谓“吃喜面”。主家设宴款待,接生员请至首
席。席上除酒菜外,必备鸡蛋、挂面。
(三)满月产妇满月这天,早饭后要吃油饼,说能壮腰,并卧床出汗。满月后,娘
家派人把母子接去住“满月”,临走时给婴儿脸上抹一道黑灰称“黑狗”,回时脸上
抹一道白粉称“白狗”,叨念:“黑狗去,白狗来,奶奶在家做花鞋。”
(四) 百日婴儿出生100天,旧时无庆贺仪式,70年代初,不少父母给孩子照“百
天像”,以示纪念。
(五)周岁俗称“一生”。生日这天,桌上摆放书本、笔、算盘、馒头、秤杆等物,
凭孩子来抓,谓“抓生”。以孩子先抓起来的物件,评品其一生的作为。今仍有“抓
生”,多做为游戏而已。

封建婚俗 童养媳:俗称“团圆媳妇”属于此者,女方家贫,无力抚养,父母为
未成年的女儿寻主求生,待长大成人再结婚。男方一般为家贫或年龄较大或生理有缺
陷成婚困难者,童养媳在婆家多受虐待。
娃娃亲:旧时挚友将童男童女许配姻缘,也有的指腹为婚,待子女成人后配婚。
换亲:旧时,有的人家男子因家贫或生理缺陷,难寻配偶,无奈以姐妹换亲,有
两换、三换、多家换,成婚后如有一方反悔,引起四分五裂。
亲上亲:旧时,人们不以近亲结婚为害,反以“亲上加亲”为荣。亲上亲多为姑
娘亲、姨娘亲,亦有同族近门成婚者。因近亲婚配,所生子女多为弱智或残疾婴儿,
其危害严重。
纳妾:纳妾者多为官商富户,有的原配无子,为生儿子以传宗接代;有的视女子
为玩物,以“三妻六妾”显示荣贵。被纳妾者多为贫民女子,娶后一般视为女仆。
冥婚:冥婚也称“阴婚”。旧时,未婚子女死后,父母托媒人为其结“阴亲”。
结“阴亲”一般选在清明节或农历十月一日,至时女方置办纸扎“嫁妆”,从墓中起
出棺材,抬到男方坟地与其合葬。婚后,男女两家作为亲戚往来,有的还要“立嗣”,
享有财产继承权。
守节:旧时,妇女丧夫后,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把终生不再嫁视为“贞节”,
是一种“美德”,有的妇女初婚丧夫,一生坐守房门,年轻时侍侯公婆,老来无依,
死后仅换取一块刻有“玉洁冰清”的节孝碑。
1950年,贯彻《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主,农村多有介绍人
牵线,男女约定日期见面交谈,双方同意后,择定日期定婚。实行婚姻法以来,童养
媳、娃娃亲、纳妾等杜绝,换亲、转亲、冥亲,在经济落后的村庄尚有此俗,“守节”
丧偶不嫁者渐少。80年代后,老年人再婚被重视,此俗日趋盛行,多数子女支持父母
再婚,子女为父母择偶者亦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