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待遇主要靠学生交纳学费解决,一般一个学生交纳3吊钱左右,贫困的乡村,
仅供塾粜米糊口。
清末,私立学堂教员薪水由学生交纳学费和学田(庙地)地租解决。民国时期,小
学教员月薪在13-15千文之间。 1914年,教员薪金分甲、乙两级,甲级月薪17千文,
乙级15千文。 抗日战争时期,小学教师待遇实行粮柴供给制,每月小米30公斤,柴9
0公斤, 后改为小米40公斤,柴120公斤。解放战争时期,沿用粮柴供给制。1948年6
月,改行薪粮制,评级发粮。
建国初,沿行薪粮制。1952年改为工资分制,小学教师人均96分。1954年,全区
教师由平均96分提高到107分。1956年实行工资制, 平均工资由26元提高到37元。196
3年、 1978年、1981年,工资多次调整,平均工资由原来的48元提高到55元。其他洗
理、书报、取暖、降温、副食、肉食、粮差、工龄补贴、旅游补助等待遇与机关干部
相同,另外还有教龄补贴和班主任费。1984年,人均工资64.5元。1985年,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实行了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 人均增加工资55元。1987年10月
起, 又增加工资的10%,人均约12元。1989年,全镇教师普调工资一级,人均工资1
90元。 1991年,又对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工龄津贴,人均增加工资约120元。1993
年, 国务院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员进行了工资改革,人均增资110元,这次增资
从1995年7月起执行。 1996年,又普调一级。1997年,根据职务又分别增资115元、9
5元、77元。
民办教师 民办小学教师工资, 建国前由办学人与教师商定,8元、10元、12元
不等。建国初,由小学单位自定。1958-1980年,由生产队记工参加分配(相当于所在
生产队中等劳力工分)每月发给3-5元补助。1972年,国家开始发给小学民办教师补助
每人每月5元,初中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8元。1975年,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
1 4.5元, 初中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6.5元。1978年,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
16.5元,初中民办教师实行工资制,人均每月46.5元,国家补助19.5元,副食2.5元,
其余部分由公社集资解决。以后随着公办教师工资的增长而逐年增加。1990年后,民
办教师工资提高到当地农民纯收入的1.8倍。 1995年,所有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工资仍为这个标准。1997年下半年,民办教师与原公办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按月
足额发放。全镇教师人均工资544元。
彭集镇1973年小学教职工月薪标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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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小学 │初级小学 │短期小学 │私立小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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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校长 │教员 │一级│二级│三级│最高│最低│ │
├──┼──┼──┼──┼───┼───┼──┼──┼──┼──┼──┼──┤
│32 │28 │24 │22 │15-18 │12-15 │18 │16 │14 │15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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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集镇1948年教师薪粮等级标准表
单位:公斤(小米)
┌──┬────┬────┬────┬──┐
│等级│教育干部│高小教师│初小教师│备注│
├──┼────┼────┼────┼──┤
│甲 │130 │110 │80 │ │
├──┼────┼────┼────┼──┤
│乙 │115 │95 │65 │ │
├──┼────┼────┼────┼──┤
│丙 │105 │80 │6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