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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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各村均成立治安委员会,设治安委员。1960年,生产大队设治安管理小
组。1965年,生产大队设治安保卫委员会。这些农村基层治安组织,在建国后的不同
时期,维护了农村的社会安全。80年代以来,为保证农村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公
社、 区、镇政法部门围绕“打、防、教、管、建、改”6个环节,狠抓了农村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 对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1983至1986年底,按照中央关于
“三年为期,三个战役”的部署,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政
法部门密切配合市、县开展了“严打”斗争,沉重打击了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改
善了农村社会治安的状况,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增强了农民群众的
法制观念。
1992年,镇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司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好
领导参谋,及时汇报治安状况,反映问题,分析形势,提出建议。组织群众学习法律、
法规和有关政策, 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组织指导基层
治保、联防、调解、普法队伍,搞好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协调司法、派出所及时调处
民事纠纷,迅速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各村也相继建立了治安、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社
会防范体系和教育疏导体系的作用。 2000年,全镇已建起村级综合治理办公室5个,
治安巡逻组织87个,逐步形成了一个从镇到村组的治理、防范、疏导调解网络。
1995年以来,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对发生重
大治安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1997年,彭集镇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围
绕稳定抓治安,把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突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首先充实
了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力量,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各管区、村也都充实完善了相应的
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同时,狠抓规范制度的落实。镇综治办和各管区、村层层签订
了责任书,把各项目标任务量化分解,使责任落实到人。还注重加强宣传,构筑防范
体系。先后开展了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法制宣传月活动、“严打”宣传月活
动,争创综治先进单位活动,把综合治理工作寓于各种活动之中,走出一条动静结合、
打防并举、重在防范、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
1999年,狠抓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推行了党政领导综合治理分工
负责制, 单位(部门)治安承包制、岗位安全责任制和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制,共签
订各种类型的综合治理责任书248份。先后投资22万元为派出所新建办公楼1栋,投资
10万元为法庭装修办公楼, 投资2万元建起了4个大型综合治理宣传橱窗和2处过路牌
坊。1999年,全镇用于政法部门设施建设、法制宣传、联防经费、治保人员培训等综
合治理经费近40万元。同时,加大了“严打整治”的力度。警民协作,专群结合,先
后开展了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和破案会战,共破获刑事案件4起,依法追捕4人,查处
治安案件26起,拘留12人,整治重点村庄2个,重点行业1个,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