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对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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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反革命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镇压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争取了一部分反革命分子投案自
首,对死心投敌的反革命分子坚决镇压。1946年秋, 在“反奸反霸”运动中,广大群
众揭露汉奸、土匪、恶霸地主的罪行。1950年冬,抗美援朝开始后,隐藏较深的反革命
分子蠢蠢欲动。1951年,遵照《惩治反革命条例》的要求,全县于4月7日统一行动,
逮捕反革命分子。按照杀、缓杀、关、缓关、管制、释放等六条政策, 分别将逮捕的
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处理。惩治反革命对象是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派骨干分子,
反动道会门头子等五类人物。1953年春节期间,继续清查外逃回家过春节的反革命分
子, 动员他们投案自首。1955年8月,继续开展社会镇反,依法逮捕了暗藏的反革命
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稳定了社会秩序。1969年,开展了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清出了
历史反革命、叛徒、特务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进行了批斗。
这次运动扩大了矛盾,伤害了一部分人。
取缔道会门
境内主要道会门有一贯道、西华堂、圣贤道等。这些道会门常在反革命分子操纵
利用下, 进行反革命活动。1951年5月10日,遵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两次发布的《严厉
取缔道会门的布告》要求,11日夜,按照县取缔道会门指挥部的部署,统一行动,取
缔了一切道会门。取缔工作区别对待,逮捕犯罪道首,动员教育一般道众退道,道旗、
道印予以没收,勒索的财物全部退还给群众,许多受骗上当的道众,纷纷揭发控诉道
首的罪行,表示永不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