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供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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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镇供电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落实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加强农村电力体制改
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 、鲁政办发[1999]3号《山东省农电改革实施方案》、
泰安市供电局《乡(镇)供电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乡(镇)供电站改革实施方案》,
力求使供电规范化、标准化。
安全用电管理
1、 在县供电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乡村农电安全管理
工作。
2、 制定本所农电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并指导农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考
试。
3、 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当事人、知情人查询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并索取事
故记录资料。
4、对已发生的各种安全情况提出认定意见,进行调查分析。分析事故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三不放过。”
5、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开展反事故斗争。
6、学习上级的安全通报,安全快报。
电费电价管理标准1、电力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实行一户一表,
严禁无表或有表无卡的“黑户”,用电所有计费电能表,严格按规定校验和更换。
2、 电量、电费、电价公开,并全面实行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
核算、统一考核。
3、抄表人员必须按规定抄表到位,不准估抄、漏抄、错抄。
4、对欠费用户按规定程序予以停、限电。
农村电工工作标准1、 热爱本职工作。定期对管辖的高、低压线路和变电设备进
行巡查,维护检修,保证安全运行。定期对用户的内线、灯具等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
2、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达到“三熟、三能”。
3、 发现有威胁配电线路、设备安全运行及违章用电、窃电等行为时有权制止,
并向上级反映。
四、 农电“三为”服务工作制度1、不断提高本供电所职工政治素质,保证管辖
范围内不发生电力职工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使行业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2、严格执行农村电费结交制度,收费制度,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加价现象。
3、搞好优质服务,不以权谋私,不敲诈用户。
村用电管理制度1、 村电工要加强对农户安全用电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严格执行
上级的用电法规。
2、村电工农忙和春节时,要坚守岗位,坚持轮流值班制度。如违规造成后果的,
电工本人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3、村电工对各用电户抄表要准确无误,收费及时,延误者电工自负处罚。
4、实行电费、电价群众监督制度,村按月张榜公布。
5、农户照明一律使用2-4安的表,杜绝大马拉小车的不匹配现象。
6、 农户、木工或外村木工用电,必须安表,经电工校看后方可施工。不经电工
不准户临时乱拉乱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在电业管理上,有规必依,执法必严,全供电所及53个行政村的95名电工上下一
心,尽忠职守,为全镇6万人民提供了优质服务。树立了电业职工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