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财政管理实行中央集权制,贡赋银末,赋税收支、上解,留用由清廷决定。
民国初,沿清制。1919年始,划分中央、省、县收支范围,各级财政收支自行平
衡,分级管理。
抗日政权建立后,实行战时财政管理体制,自筹自给,公粮分散管理。1943年,
实行统收统支的战时供给制, 收入全部上交, 支出据实报销,财政收入以实物为主
(粮食、柴、草等),货币为辅。
1950-1952年, 县级仍是报账单位,收入全部上解、支出据实报销,继续实行统
收统支的供给制财政体制,一切收支项目、办法、范围、标准均按中央规定执行。财
政收支由实物为主改为货币为主。1953年起,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
县始按一级财政,划分收支范围,按比例上交,支出包干,有一定机动财力。每年安
排1-3万元的预备费, 年终结余不上交。县固定收入有:企事业收入、地方税收、杂
项收入。 1954年,固定比例分成,县级留用农业税的35%,工商营业税的5%,所得
税的50%,其他商品流通税, 货物税,作调剂收入;支出按预算拨款,严禁超支或挪
用。
1958年,财政管理权下放到公社,使国家财政与公社财政混为一体,致使国家财
力分散,公社的财政管理混乱。1959年,清理了县与公社混合的财政,收回了财权,
重新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结余资金上交的集中型财政管理体制。
1964年,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比例包干,三年不变”的财政体制,超收
和节支,由县管理使用。至此,县级财政始有主动权。
1968年,改为“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体制(收支不再挂钩)。1969年,又改为收支
挂钩,总额分成。1971年,改为定收定支,收支包干。1972年,规定省对县实行分成,
不搞包干,由于财政体制变化频繁, 权责不清,造成管理混乱,财政纪律松驰,财政
资金也可外借,仅“文化大革命”初期,红卫兵“串连”费就由财政借出现金23万多
元,后仅收回6万多元。
1974年,实行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留成比例,支出由上级分配预算指标,包
干使用,留成比例一年一定。县财政虽有一定机动财力,但经济基础薄弱,超收甚微,
在支出指标不超过,收入任务完不成的情况下,上级给以拨款补助。
1980年,改为“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的管理体制。除工商税上解外,
其余各项收入为县级收入。县级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上级以上年决算数为基数,给
予定额补助。 定额补助每年递增5%,县根据分得的收入和定额补助,按照“量入为
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安排支出,多收多支,少收少支,自求平衡。
1982年起,实行总额分成的管理体制,当年的财政收入中县级分成为40%,交地
区10%,交省50%。分级包干,分灶吃饭,自求收支平衡, 结束了长期以来“吃大锅
饭”的弊端。
1993年以来,财政执行的仍是“分灶吃饭”的体制,财政收入不断增长,财政收
入结构发生变化。(1)工商税收稳定增长;(2)农业税收入总额随着粮食收购价格的提
高而增长;(3)来自“资”和“个体”的收入由无到有;(4)乡镇财政收入增长较快。
财政支出总量增长高于收入总量的增长,原因有二:(1)政策性支出;(2)增人增
机构。
财政预算管理 1986年9月, 乡镇级财政建立后,县对乡镇分别采取了“总额分
成,定额补助,超收全留乡镇”的管理办法, 实行不同的包干形式,调动了增收节支
的积极性。
随着财政体制的不断改革,预算管理逐步得到加强,一是完善了预决算制度,二
是强化预算执行,三是加强了预算会计队伍建设。
财政监督成效显著。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预算不到
的增支项目需追增支出,坚持先请示,后安排,事先报预算,事后报决算;坚持专款
专用,事先有论证,事后有效果。
行政事业的财务管理主要职能是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年度支出计划,汇编年度支出
决算,检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财政财务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管理
公费医疗经费,引导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搞好服务创收,负责文教、行
政周转金的管理、发放、使用、回收。对各单位人员、车辆、房产、设备、业务收支
均做了较完善的记录,行政事业财务管理成绩突出:(1) 对年度支出预算按“量入为
出,量财办事”的原则,实行编制包干和经费包干,强化指标管理;(2)对各单位预算
执行情况实行月分析,季考核的监督办法;(3) 对会议费实行预决算审批制度,对差
旅费实行出差报告等制度;(4) 对医疗费支出加强了管理。实行了“一定、一专、双
处方、四统一”的管理制度。1992年以后, 实施了“以医院管理为主,国家、医院、
单位、个人四者利益挂钩”的新措施, 建立了责、权、利相结合,医、患、管相统一
的制衡机制;(5)建立了文教周转金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深化企业改革的规定,实行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
离,给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促使企业实现真正的自负盈亏。
解决粮食企业亏损挂账取得成效,放开平价粮油销售价格,取消粮食企业政策性
补贴。
改革企业财务制度,顺利实现新旧制度接轨。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
财务部颁发了《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准则》及各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于199
3年7月1日起实施。 不仅对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而且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处于探索阶段, 采取了“宏观控制、政策
引导、计划管理”的管理方法。
乡(镇) 级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乡(镇)财政的调控能力。1991年6月11日,县
政府第五号令发布了《东平县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乡(镇)行政事业单
位和企业主管部门收取使用的各项预算外收入,各项统筹资金和未纳入预算的各种罚
款,实行由财政所专户储存,计划拨款,专款专用;该项资金的沉淀部分,在适当范
围内调剂周转使用。
农业财务管理其职责范围:编报支农生产投资计划,按项目管理办法拨付使用支
农资金;制订财政扶贫规划,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农口事业费;分配、落实、监
督、考核上级分配的支农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帮助、支持农口单位搞好创收,
减少财政补贴;管理支农有偿资金,确保发挥效益,并按时收回;管理国家财政安置
青年就业经费;编制农业发展基金收支计划,负责征管办法制订和实施。
支持农业生产,促使农业健康发展。多方筹集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推动农
业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通道,政策引导,资金扶持, 充分利用人、财、物、信息等方
面的优势,积极稳妥地向服务型经济实体转化。
加强农村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建设。(1) 建立以县为依托、以乡(镇)为纽带、以村
为基础、以农民自我服务为补充的服务网络;(2) 按照围绕一个支柱产业,建立一个
服务龙头,形成了一个服务体系的要求,实现了服务内容系列化;(3) 制订《服务组
织经营制度》《服务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奖惩制度》等,达到了服务管理
制度化。
农业税收管理 农业税通常包括以下四项:农业税、农林特产税(1994年起叫“农
业特产税”)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征收贯彻“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受灾
减免”的政策, 征收数额随着国家提高粮油收购价格虽然有所增长,但在财政总收入
中所占比重逐步降低。农业税由财政部门征收,属地方固定收入。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宗旨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
发展节水灌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把项目区建成高产稳产的粮、
棉、油生产基地,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彭集镇是项目区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1)低压管道建设机泵更新和适当增打部分新井水利的工程建设;(2)
深翻改土,培肥地力;(3)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4)配套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5)农田林网建设;(6)农机配套及体系服务建设;(7)加强农业科研培训和示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