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统销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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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销粮供应的主要对象是非农业人口,情况详见下表:

彭集公社1955-1983年粮食供应统计表

┌──┬──────┬───────┬───────┐
│年份│定量人口(人)│月供粮数(公斤)│月供油数(公斤)│
├──┼──────┼───────┼───────┤
│1955│220 │3460 │33 │
├──┼──────┼───────┼───────┤
│1956│367 │6606 │55 │
├──┼──────┼───────┼───────┤
│1957│459 │8262 │69 │
├──┼──────┼───────┼───────┤
│1958│574 │10332 │86 │
├──┼──────┼───────┼───────┤
│1959│720 │12960 │108 │
├──┼──────┼───────┼───────┤
│1960│900 │12150 │135 │
├──┼──────┼───────┼───────┤
│1961│900 │12150 │135 │
├──┼──────┼───────┼───────┤
│1962│900 │12150 │135 │
├──┼──────┼───────┼───────┤
│1963│985 │14775 │246.5 │
├──┼──────┼───────┼───────┤
│1964│985 │14775 │246.5 │
├──┼──────┼───────┼───────┤
│1965│985 │14775 │246.5 │
├──┼──────┼───────┼───────┤
│1966│997 │14955 │249.5 │
├──┼──────┼───────┼───────┤
│1967│1020 │15300 │285 │
├──┼──────┼───────┼───────┤
│1968│1030 │15450 │257.5 │
├──┼──────┼───────┼───────┤
│1969│1070 │16550 │267.5 │
├──┼──────┼───────┼───────┤
│1970│1079 │16160 │270 │
├──┼──────┼───────┼───────┤
│1971│1090 │16350 │272.5 │
├──┼──────┼───────┼───────┤
│1972│1100 │16500 │275 │
├──┼──────┼───────┼───────┤
│1973│1138 │17070 │284.5 │
├──┼──────┼───────┼───────┤
│1974│1176 │17640 │294 │
├──┼──────┼───────┼───────┤
│1975│1214 │18710 │303.5 │
├──┼──────┼───────┼───────┤
│1976│1252 │18780 │313 │
├──┼──────┼───────┼───────┤
│1977│1290 │19350 │322.5 │
├──┼──────┼───────┼───────┤
│1978│1328 │19920 │332 │
├──┼──────┼───────┼───────┤
│1979│1366 │20490 │342 │
├──┼──────┼───────┼───────┤
│1980│1404 │21060 │351 │
├──┼──────┼───────┼───────┤
│1981│1439 │21585 │360 │
├──┼──────┼───────┼───────┤
│1982│1540 │23100 │385 │
├──┼──────┼───────┼───────┤
│1983│1598 │23970 │399.5 │
└──┴──────┴───────┴───────┘

1959-1961年, 国家经济困难时期,供应标准每人每月平均16.5公斤降至13.5公
斤。
1971年8月,对非农业人口的粮食供应标准进行调整,同粮食定量供应表。
1953年前,农户用粮主要靠集市自行购买,之后,对缺粮户、民工口粮实行计划
统销,自报公议,上级核实,按户分季供应。
1955年,对粮食统销对象实行一年一次评定,分月供应。
1959-1961年,全社粮食统销量3.7万公斤。
1966-1975年,“文化大革命”破坏了粮食生产,全社统销粮16.35万公斤,年均
1.6万公斤。
1978年后,随农村改革政策,统销粮逐步去消。
粮油议价为调剂粮食余缺,平抑物价,方便群众,粮所开展议销业务。1967年,
议销粮食2.8万公斤,但由于业务不正常,数量不大。1978年,放开搞活,逐年提高。
1997年,议销粮食525万公斤,食油5万公斤。
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后,为确保定量管理,1955年,开始使用粮、油票,境内流通
全国、山东省粮票,分10斤、5斤、3斤、1斤、0.5斤、1两、2两等。粮票供应,非农
业人口持购粮证到粮所购买。农业人口可持村介绍信,用粮到粮所兑换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