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畜 民国时期,境内农民以饲养耕牛为主,种田多的农户喂两头牛或一牛一驴,饲养马、骡的农户较少。山区农民爱养驴,用以运输。抗日战争前,全县有大家畜4万余头。1938年9月~1947年底,日伪军和国民党军队经常抢畜、宰畜,大牲畜减少了1.5万余头。1949年,全县共有大牲畜26496头。1950年,县人民政府颁布禁止宰杀、伤害耕畜的政策,同时,县在芦泉屯农场设大家畜配种点一处,扶持私营配种点80户,共有种畜99头。1953年2月,在瓦庄乡举办区、乡干部和饲养、兽医人员训练班,提倡科学养畜。年底,大牲畜发展到33678头,比1949年增长27.1%。1955年冬和1956年春,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因耕畜入社折价偏低,付款期过长,畜价下降,挫伤了饲养大牲畜的积极性。年底,全县共有大家畜29282头,比1953年下降13.2%。1958年,因集中饲养,管理不善,加之劳役过重,年底下降到18347头,比1956年减少41.5%。1962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大牲畜的几项规定》,确定了牲畜所有权,将大家畜固定到生产队所有,落实养用合一的责任制。每年夏秋扣留大牲畜的精饲料,牛、驴全年300斤,马、骡全年500斤。各生产队还实行“膘情奖”、“繁殖奖”。至1965年,执行繁殖奖的生产队2950个,占生产队的92%。一般的,繁殖一头牛、驴,奖给饲养人员5~10元,马、骡奖给10~20元。有的奖给幼畜价值的25%(俗称“一条腿”)。至1966年,共繁殖幼畜21725头。1968年,大家畜发展到34985头。70年代,由于农用机械和化肥增加,对大家畜的饲养有所放松。至1978年,下降到29889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整了畜牧业的工作重点,大力发展食草家畜,转向役肉兼用,放宽了屠宰标准。1979~1981年出售菜牛7441头,年底大家畜增至32701头。1982年始,大家畜折价归户饲养,再次促使大家畜发展。1985年底全县共有大家畜42627头,比1978年增加12738头。
牛 数量居耕畜之首。1949年有20530头,占耕畜总数的61.6%。1957年,为适应种水稻,曾引进少量水牛。1962年引进了一批蒙古牛,因不适应,先后淘汰。1983年有22677头,占耕畜总数的68.4%。1985年有25919头,占大家畜总数的60.8%。
马 建国前,饲养者很少。1949年全县仅有14匹。1955年始,农业社饲养量增多。60年代初,先后引进苏纯血、苏重车免、伊犁马、蒙古马、阿尔登等品种。70年代,生产队多用马车运输。1981年达2770匹。后因机耕、机运增多,存养量稍减。1985年,全县共有马2600匹。
驴 多黑色和灰色。体较小,耐粗饲料,抗病力强,饲养者较多。建国前,多用于拉磨、驮运和代步。建国后,引进德州驴配育,体高、体长皆有增长。60年代后期,多用于拉车。1949年全县有驴5890头。1959年减至3297头。1969年恢复至3890头。1979年增至6145头。1985年,全县共有驴7596头。
骡 有马骡、驴骡之分,境内驴骡较多。因体健、力大、善走、抗病力强,有“铁驴”之称。建国后发展较快。1949年有骡25头。1985年全县有2902头。
小家畜 猪 1949年,全县有本地猪“黄瓜嘴”、“莲花顶”2085头。1953年实行私有、私养、公助的政策。在粮食统购统销中,扣留养猪饲料粮,同时推广猪吃百家草的经验,发动群众采贮青、粗饲料喂养。并先后引进“长白”、“新金”、“巴克夏”、“约克夏”、“哈白”、“内江”等优良品种。1957年发展至22810头,同年,向国家交售肥猪4777头。1958年,公社、大队建养猪场216个。后因饲料不足,管理不善而解散。1962年,遵照私养为主、公养和私养并举的方针,有72300户农民,分到猪饲料地8986亩。1965~1966年,县人委拨出养猪饲料粮265万斤,县银行发放养猪贷款和予购定金35万元。1966年末,全县养猪93243头,其中集体喂养13403头,占存养数的14%,同年向国家交售肥猪27198头。70年代,遵照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至1978年,全县共养猪147559头,其中集体养猪24945头,占16.9%。大队、生产队种青绿多汁饲料2843亩。对于社员养猪,有1437个生产队实行养猪饲料地,有2480个生产队实行斤猪斤粮的办法。有的生产队实行户养猪、队包圈,以猪的大小记工分,参加分配等。以上办法,促进了养猪业的发展。但有的队养猪奖粮太多,影响了养猪少或不养猪户的实际收入。1979年后,养猪业以提高出栏率、增加商品猪为重点。1982年,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养猪以户养为主,靠市场调剂,调动养猪的积极性。1985年全县共养猪165992头,当年出栏肉猪123,725头,占74.5%,产猪肉2247.32万斤。
羊 1949年,全县有绵羊、山羊、奶羊5,890只。1956年,引进德国“美利奴”、“考力代”、“高加索”和新疆细毛羊。1957年,全县共17845只。1958年后因管理不善,逐年下降。1962年,放宽政策,发展到62981只。1963~1979年,由于对养羊业重视不够,加之屠宰市场不开放,饲养量一直低于1962年的水平。1980年,市场开放,允许个体户宰羊,1981年增至93238只。经过长期的杂交选种,培育了一批改良羊,产毛量由2~4斤,提高到8~12斤。1985年底,全县有羊82725只,其中绵羊36301只,山羊45430只,奶山羊994只。产羊肉1,331.26万斤。
兔建国前,养兔很少。1976年,为适应外贸出口,养兔业发展。同年,全县养兔13.34万只。先后引进西德“安哥拉”长毛兔、日本“大耳肉用兔”、“青紫兰”等优良品种。1980年后,较大集镇有兔市,西德长毛种兔每只最高价150元左右。农村出现了一批养兔专业户。因外贸价格变化较快,饲养量起伏较大。1985年养兔11.41万只,产兔肉14.10万斤。
第一节 家畜
视图
大家畜 民国时期,境内农民以饲养耕牛为主,种田多的农户喂两头牛或一牛一驴,饲养马、骡的农户较少。山区农民爱养驴,用以运输。抗日战争前,全县有大家畜4万余头。1938年9月~1947年底,日伪军和国民党军队经常抢畜、宰畜,大牲畜减少了1.5万余头。1949年,全县共有大牲畜26496头。1950年,县人民政府颁布禁止宰杀、伤害耕畜的政策,同时,县在芦泉屯农场设大家畜配种点一处,扶持私营配种点80户,共有种畜99头。1953年2月,在瓦庄乡举办区、乡干部和饲养、兽医人员训练班,提倡科学养畜。年底,大牲畜发展到33678头,比1949年增长27.1%。1955年冬和1956年春,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因耕畜入社折价偏低,付款期过长,畜价下降,挫伤了饲养大牲畜的积极性。年底,全县共有大家畜29282头,比1953年下降13.2%。1958年,因集中饲养,管理不善,加之劳役过重,年底下降到18347头,比1956年减少41.5%。1962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大牲畜的几项规定》,确定了牲畜所有权,将大家畜固定到生产队所有,落实养用合一的责任制。每年夏秋扣留大牲畜的精饲料,牛、驴全年300斤,马、骡全年500斤。各生产队还实行“膘情奖”、“繁殖奖”。至1965年,执行繁殖奖的生产队2950个,占生产队的92%。一般的,繁殖一头牛、驴,奖给饲养人员5~10元,马、骡奖给10~20元。有的奖给幼畜价值的25%(俗称“一条腿”)。至1966年,共繁殖幼畜21725头。1968年,大家畜发展到34985头。70年代,由于农用机械和化肥增加,对大家畜的饲养有所放松。至1978年,下降到29889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整了畜牧业的工作重点,大力发展食草家畜,转向役肉兼用,放宽了屠宰标准。1979~1981年出售菜牛7441头,年底大家畜增至32701头。1982年始,大家畜折价归户饲养,再次促使大家畜发展。1985年底全县共有大家畜42627头,比1978年增加12738头。
牛 数量居耕畜之首。1949年有20530头,占耕畜总数的61.6%。1957年,为适应种水稻,曾引进少量水牛。1962年引进了一批蒙古牛,因不适应,先后淘汰。1983年有22677头,占耕畜总数的68.4%。1985年有25919头,占大家畜总数的60.8%。
马 建国前,饲养者很少。1949年全县仅有14匹。1955年始,农业社饲养量增多。60年代初,先后引进苏纯血、苏重车免、伊犁马、蒙古马、阿尔登等品种。70年代,生产队多用马车运输。1981年达2770匹。后因机耕、机运增多,存养量稍减。1985年,全县共有马2600匹。
驴 多黑色和灰色。体较小,耐粗饲料,抗病力强,饲养者较多。建国前,多用于拉磨、驮运和代步。建国后,引进德州驴配育,体高、体长皆有增长。60年代后期,多用于拉车。1949年全县有驴5890头。1959年减至3297头。1969年恢复至3890头。1979年增至6145头。1985年,全县共有驴7596头。
骡 有马骡、驴骡之分,境内驴骡较多。因体健、力大、善走、抗病力强,有“铁驴”之称。建国后发展较快。1949年有骡25头。1985年全县有2902头。
小家畜 猪 1949年,全县有本地猪“黄瓜嘴”、“莲花顶”2085头。1953年实行私有、私养、公助的政策。在粮食统购统销中,扣留养猪饲料粮,同时推广猪吃百家草的经验,发动群众采贮青、粗饲料喂养。并先后引进“长白”、“新金”、“巴克夏”、“约克夏”、“哈白”、“内江”等优良品种。1957年发展至22810头,同年,向国家交售肥猪4777头。1958年,公社、大队建养猪场216个。后因饲料不足,管理不善而解散。1962年,遵照私养为主、公养和私养并举的方针,有72300户农民,分到猪饲料地8986亩。1965~1966年,县人委拨出养猪饲料粮265万斤,县银行发放养猪贷款和予购定金35万元。1966年末,全县养猪93243头,其中集体喂养13403头,占存养数的14%,同年向国家交售肥猪27198头。70年代,遵照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至1978年,全县共养猪147559头,其中集体养猪24945头,占16.9%。大队、生产队种青绿多汁饲料2843亩。对于社员养猪,有1437个生产队实行养猪饲料地,有2480个生产队实行斤猪斤粮的办法。有的生产队实行户养猪、队包圈,以猪的大小记工分,参加分配等。以上办法,促进了养猪业的发展。但有的队养猪奖粮太多,影响了养猪少或不养猪户的实际收入。1979年后,养猪业以提高出栏率、增加商品猪为重点。1982年,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养猪以户养为主,靠市场调剂,调动养猪的积极性。1985年全县共养猪165992头,当年出栏肉猪123,725头,占74.5%,产猪肉2247.32万斤。
羊 1949年,全县有绵羊、山羊、奶羊5,890只。1956年,引进德国“美利奴”、“考力代”、“高加索”和新疆细毛羊。1957年,全县共17845只。1958年后因管理不善,逐年下降。1962年,放宽政策,发展到62981只。1963~1979年,由于对养羊业重视不够,加之屠宰市场不开放,饲养量一直低于1962年的水平。1980年,市场开放,允许个体户宰羊,1981年增至93238只。经过长期的杂交选种,培育了一批改良羊,产毛量由2~4斤,提高到8~12斤。1985年底,全县有羊82725只,其中绵羊36301只,山羊45430只,奶山羊994只。产羊肉1,331.26万斤。
兔建国前,养兔很少。1976年,为适应外贸出口,养兔业发展。同年,全县养兔13.34万只。先后引进西德“安哥拉”长毛兔、日本“大耳肉用兔”、“青紫兰”等优良品种。1980年后,较大集镇有兔市,西德长毛种兔每只最高价150元左右。农村出现了一批养兔专业户。因外贸价格变化较快,饲养量起伏较大。1985年养兔11.41万只,产兔肉14.10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