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行政机构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7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7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清代,农业属州衙工房管理。1919~1929年县劝业所管理农业。1930年以后,先后由县政府建设局、第四科分管。1940年2月始,县抗日民主政府第四科管理农业。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实业科管理农业,配专职干部5人,各区设生产建设助理员。1956年县设农业局,共干部6人,其中正、副局长各1人,各区仍设生产助理员。后农业局与林业局合并,称农林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局、林业局多次分合。1984年机构改革,称农牧局。1985年,共干部12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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