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制订 1950~1952年,通过土地改革和查田定产等工作,对境内的耕地面积、常年产量、人口分布和耕畜、农具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为制订计划提供了基础资料。1953~1954年,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后,县政府每年下达年度粮、棉、油生产、分配、征购计划指标,由各区控制掌握。征购数字是指令性的,除因灾减免的耕地外,必须完成。生产计划属指导性的,作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奋斗目标。1956年,县计委制订的年度计划,以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指标为主,工业的内容较少,交通运输业、商业、财政、金融等方面,依据专署分配的指标下达。1958~1959年,开始“大跃进”,出现了高指标、“共产风”,生产计划一年数变,引起经济工作比例失调。1962~1965年,经过调整,计划工作逐步落实,县计委制订的计划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贯彻实施。“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机构被撤销,资料混乱,计划不能及时制订和组织实施。有的年度仅能下达地区分配的一些控制指标。1977~1979年,县对各公社、公社对各生产大队的计划指标定的过死,使生产队没有自主权,社员没有积极性。1980年,计划工作走向正规。1981~1985年,县计委制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提出了主要任务、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计划内容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内外贸易、旅游、饮食服务、科技教育、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信贷、物资、人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劳动保护、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等。1984年,县建立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由县长兼主任,下设办公室,从宏观上进行研究,从微观上进行指导。并通过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汇报计划完成的情况,通过银行对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流通资金、工资总额支出进行监督,定期考核企业的产量、质量、利润和合同执行情况。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基本实现了速度、利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1985年,国营工业企业百元产值实现利税18.70元,比1980年增加9.60元,工业企业全员生产率8013元,比1980年增加2737.30元;财政收入966万元,比1980年增长26.7%。
物资管理 1958年始,县计委统一管理的物资有钢材、木材、煤炭、水泥、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上述产品均属指令性计划,由县计委编制计划上报,组织购进,下达计划由物资部门组织供应。当地自行生产的产品,企业自行安排生产和销售。1984年后,物资市场放开,计划外的物资准予议价销售。
经济协作 1984年,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建立后,开展了横向经济协作、技术协作、人才交流、物资协作。1985年,有130个县属企业和乡镇企业同15个省、市的103个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其中县属企业联合50项,占县属企业总数的80%;乡镇企业联合项目110项,占乡镇企业总数的62%。通过联合,县属企业引进项目31个,乡镇企业引进项目85个,请进、派出人员818人次,协出物资金额1093万元,协进物资金额1511.15万元。
第二节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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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制订 1950~1952年,通过土地改革和查田定产等工作,对境内的耕地面积、常年产量、人口分布和耕畜、农具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为制订计划提供了基础资料。1953~1954年,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后,县政府每年下达年度粮、棉、油生产、分配、征购计划指标,由各区控制掌握。征购数字是指令性的,除因灾减免的耕地外,必须完成。生产计划属指导性的,作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奋斗目标。1956年,县计委制订的年度计划,以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指标为主,工业的内容较少,交通运输业、商业、财政、金融等方面,依据专署分配的指标下达。1958~1959年,开始“大跃进”,出现了高指标、“共产风”,生产计划一年数变,引起经济工作比例失调。1962~1965年,经过调整,计划工作逐步落实,县计委制订的计划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贯彻实施。“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机构被撤销,资料混乱,计划不能及时制订和组织实施。有的年度仅能下达地区分配的一些控制指标。1977~1979年,县对各公社、公社对各生产大队的计划指标定的过死,使生产队没有自主权,社员没有积极性。1980年,计划工作走向正规。1981~1985年,县计委制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提出了主要任务、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计划内容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内外贸易、旅游、饮食服务、科技教育、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信贷、物资、人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劳动保护、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等。1984年,县建立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由县长兼主任,下设办公室,从宏观上进行研究,从微观上进行指导。并通过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汇报计划完成的情况,通过银行对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流通资金、工资总额支出进行监督,定期考核企业的产量、质量、利润和合同执行情况。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基本实现了速度、利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1985年,国营工业企业百元产值实现利税18.70元,比1980年增加9.60元,工业企业全员生产率8013元,比1980年增加2737.30元;财政收入966万元,比1980年增长26.7%。
物资管理 1958年始,县计委统一管理的物资有钢材、木材、煤炭、水泥、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上述产品均属指令性计划,由县计委编制计划上报,组织购进,下达计划由物资部门组织供应。当地自行生产的产品,企业自行安排生产和销售。1984年后,物资市场放开,计划外的物资准予议价销售。
经济协作 1984年,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建立后,开展了横向经济协作、技术协作、人才交流、物资协作。1985年,有130个县属企业和乡镇企业同15个省、市的103个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其中县属企业联合50项,占县属企业总数的80%;乡镇企业联合项目110项,占乡镇企业总数的62%。通过联合,县属企业引进项目31个,乡镇企业引进项目85个,请进、派出人员818人次,协出物资金额1093万元,协进物资金额151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