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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械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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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械变动

山西省洪洞县古大槐树处 增减 元末,东平人口锐减。1351年(元至正十一年)始,淮北农民大起义,元军残酷镇压,东平地处战场,人民惨遭杀害。1367年(至正二十七年),朱元璋“遣张兴祖下东平”与元军作战。连年战争,加之天灾、疫病,“淮以北鞠为茂草”。境内人烟稀少。元代在东平居住流传至今的仅有万、吕、梁、孙、陈等姓。 1368年(明洪武元年),明太祖元璋统一中国后,为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生产,“屡徙山西‘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于山东在山东境内,又徙“登、莱、青之民实兖州、东昌”。1370年(洪武三年)蔡庄店村刘姓最早从山西洪洞县迁来,继之郑姓从青州迁入。以后迁入者渐多,人口始见增加。 1399年(建文元年),燕王朱棣发起“靖难之役”。1400年(建文二年),“燕军薄东昌,犯济宁”,路经东平,攻城未破。1402年(建文四年),“春正月,燕兵陷东平,吏目郑华死之”。战争连年,人死甚多,幸存者竞相外逃,人口再次下降。 1403年(永乐元年)始,成祖朱棣多次从山西向山东移民,东平人口又趋上升。据20家族谱考证,其中17家从山西洪洞县迁来。至今在群众中流传着“若问老家是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的歌谣。同期随明太祖、明成祖北上留居东平的官员,有唐营村的唐姓,王洼村的王姓,柳行头(①亦称十八柳行头。即东平湖老湖区内的十八个村庄。因常被水淹,露出水面的只有柳树头而得名。)的赵姓等。还有从青州所属各县迁来的王、宋、解诸姓。经过多次迁入和长期繁衍,人口大增。 1712年(清康熙五十一年),颁布“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诏令之后,人口继续上升。1771年全州有38613户,280287人,至1825年增至71390户,385053人。54年间增加104766人,年增率5.9‰。1840年后,清政府对农民起义残酷镇压,帝国主义入侵加剧,社会动乱,灾害频繁,疾病流行,人口下降。至1908年,全州有59820户,346028人,比1825年减少39025人,年均下降率1.2‰。 1932年,全县有75914户,413725人,比1908年增加67697人,年增长率为7.5‰。抗日战争期间,东平沦陷,人民惨遭日伪杀害,生产下降,人口减少。1940年区划调整,运河西3个区的4镇,45乡,367村划归昆山县后,全县有75494户,354029人。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人口回升。1948年全县共366732人,比1940年增加12703人。 建国后人口迅速增加。1953年出现人口出生第一次高峰。1954年比1949年增加21252人。1958年后,由于自然灾害和工作中“左”的错误,育龄妇女疾病增多,出生率下降,死亡率上升,外流增加,人口减少。1959年比1957年减少29007人。1962年后,经过调整,国民经济得到顺利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稳步提高。人口又逐年上升。1966年出生人数为16802人,纯增12025人,年自然增长率为26.75‰。是建国后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1963年后,总结了人口失控的教训,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1971年的人口增长率降为17.42‰。受建国初期人口出生高峰的影响,1975年进入结婚高峰。1978、1979年连续两年人口出生率出现回升。1979年提倡和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98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为6.7‰。1985年降至3.32‰。 移民 1933年,黄河决口,县境西部被淹,灾民生计断绝。经民国山东省政府批准,县政府委派乡绅主办,组织第七区的灾民迁移。一部分迁至阿城、张秋镇就食,水退后即返故里;一部分迁至利津垦荒。移民行前由移民委员会发熟食10斤,到达目的地后,由当地供应每人每月粮食二升(约二十余斤),至麦收为止。1937年春,又一次向利津移民。前后两次共向利津迁民3千多人。赴利津的移民列入当地户籍,移民聚居的地方名为“八大组”。 建国后,从1950~1964年,先后组织了6次移民外迁和1次移民返迁。迁出22332户,108212人,返迁14200户,59156人。 1949年9月,临黄堤决口。遵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指示,1950年8月上旬动员灾区群众5千余人,由脱产干部5人带领,至垦利、沾化落户。下旬又动员5千余人,由5名脱产干部带领,前往同一地区落户。两批共移出2756户,12223人。移民由本县发给每人口粮100斤,其它生产和生活资料由迁入地区供应,每人每月国家供应粮食40斤,直至移民的生产收入达到自给时为止。 1955年5月,根据省府、专署布置,从6个区动员移民701户,3341人,组成垦荒团,到黑龙江省的临口、遂陵、富锦、呼玛4个县落户。 同年9月,根据省委指示,从5个区选拔支边青年208人,由县青年团干部带领到黑龙江省北安县定居。每人发安置费270元,粮食根据需要供应。 1958年秋,建成东平湖水库后,新、老湖区的151个自然村,16922户,82505人陆续迁出。其中2493户,10362人迁往黑龙江省,其余的分别安置在平阴县城关、店子、孝直以及本县大羊、接山、彭集、沙河站等8个公社。移民并入当地生产队参加生产劳动。为安置移民,国家拨款建房27158间,社员自建834间。 1959年9月,从黄花园、花篮店等公社动员移民1953户,9675人,迁往黑龙江省的亚尔赛农场、克山县、太康自治县、讷河县、齐齐哈尔等地。每人发路费24元,生活费30元,建房补助费60元,生产扶持费20元。 1960年6月,遵照省府、专署指示,动员一部分16岁以上45岁以下的青壮年去黑龙江支援边疆建设。当时隶属平阴县的花篮店公社50人,接山公社100人,大羊公社80人,水河公社30人。每人发棉被一床、棉大衣、棉袄、棉裤各一件。 1964年新建湖区人民公社,新、老湖区的移民先后返回故里。第一批13156人,以后又陆续返回46000人。为安置返迁群众,1966年修筑房台50个,总面积为126.55万平方米,修建新居民点。至1978年,湖区群众建起新房54704间,政府拨给安置经费2869.70万元,生产扶持款80万元,生活救济款1.3万元。 迁入迁出 清代,迁入的多因来县任职、经商、谋生,有的定居下来。迁出的原因与迁入略同。民国时期,来东平经商、谋生的减少,迁出经商、谋生的增多。因任职(或当兵)留居境内的很少。建国后,迁入迁出的多因工作调动、参军、婚入、婚出,大中专学生外出就学;老人迁往外地与子女共同生活等。1980年以来,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从外地迁移回家的农民增多。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不少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迁至县外。迁出的相对增加。1975~1985年,全县共迁出102032人,迁入90738人。其中1985年迁至外省的1388人,迁至本省外县的6192人;外省迁入的1381人,本省外县迁入的4739人。 外流 清代,外流多因生活所迫。每逢灾年,衣食无着的农民,离乡背井流往它地。一般的秋冬之际流往黄河北高唐、聊城一带和邻县丰收地区逃荒要饭,来年春耕、春种时回家,少数精壮劳力“闯关东”谋生。康熙初年,颁有“移民禁令”,流往东北的不多。1871年“移民禁令”取消,贫苦农民大量流往东北。1898年,大水灾之后,流往东北已成为破产农民的重要谋生之路。民国时期,外流人口呈增长趋势。1918年大水灾,农民大量外流。王洼村40户,210人,外流的30余户,150多人。没有外流的主要因为有捕鱼工具和船只,能赖以糊口。 建国后,外流的原因明显变化。一是建国初,有些高小毕业生投奔在城市、矿区和其它地区工作的亲友求学或就业;二是1959~1961年,一部分农民因生活困难盲目外流,多数去东北;三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的地富子女为摆脱家庭成分盲目流入东北、山西等地;也有的由于其它原因而外流。1979年后,政治上拨乱反正,经济上稳步增长,盲目外流的人数大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