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募兵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39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39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募兵


    清末民初,实行募兵制。军队直接来县招募新兵,应募者多是失业农民和城镇无业居民。1936年,实行按地亩多少征学兵、壮丁。地主、富户多雇用他人顶替,称卖学兵、卖壮丁。买主与卖主签定生死文书,有中人作保。文书内容:双方议明买方付卖方现金若干元或土地若干亩;卖方死、伤、病、残,买方概不负责;不论服役时间长短照数付款;卖方必须改用买方的姓名。卖学兵、卖壮丁者多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

    卖学兵、壮丁的典型调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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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者姓名   │    成份    │  被顶替者姓名  │   买主成份   │     种类     │      待遇      │        主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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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吉兴    │    佃户    │     王笃孝     │     地主     │     学兵     │     管吃穿     │       不去就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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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兆江    │    佃户    │     李吉昌     │     地主     │     壮丁     │    土地40亩    │    病死残伤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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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士仁    │    贫农    │      不详      │     地主     │     学兵     │   现洋200元    │    病死残伤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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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庆友    │    贫农    │      不详      │     地主     │     壮丁     │   现洋165元    │    病死残伤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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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启兴    │    贫农    │      不详      │     地主     │     学兵     │   现洋200元    │    病死残伤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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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兆山    │    中农    │     陆家其     │     地主     │     学兵     │     无代价     │          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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