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节 监督改造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36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36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八节 监督改造


    1956年,遵照《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三十九条规定,对表现不好、屡教不改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进行监督改造工作。是社员的分别降为候补社员或监督生产,是候补社员的降为监督生产。共监督改造的地主分子5076名,富农分子1937名,反革命分子232名。对他们一年一次评审,表现好的摘掉“帽子”。至1979年3月,共摘掉“帽子”的4694名(死亡、迁出者在内),占65%。1979年,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摘掉地主、富农“帽子”的2793名,撤销管制、不戴“帽子”的9名,原错划作了纠正的262名。至1985年,各类“帽子”全部被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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