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镇反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35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35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镇反
抗日战争时期,东平县抗日民主政府根据镇压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争取了一部分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对死心效敌的反革命分子坚决镇压。1943年11月,敌工部部长郑杰潜入宿城,将死心为日军效劳的辛庄乡乡长秦明坤处决,为人民除了害,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1946年秋,在反奸反霸运动中,广大群众揭露汉奸、土匪、恶霸地主的罪行,在县城处决了日伪剿共班长赵洪库,在尚庄村处决了日伪区长焦元绅,在夏谢村处决了日伪特务尹鼎祚。1950年冬,抗美援朝开始后,隐藏较深的反革命分子蠢蠢欲动。1951年遵照《惩治反革命条例》的要求,县充实调整了剿匪治安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李峥、县长赵业刚、农委主任刘冠英、人武部长孟润生、公安局长苏元光等5人组成领导小组。4月7日,全县统一逮捕,按照杀、缓杀、关、缓关、管制、释放等六条政策,分别将逮捕的反革命分子进行处理。5月1日,处决了日伪县长王伯英等28名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9月10日,在镇反总结会议上,提出镇反重点对象是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派骨干分子、反动道会门头子等五类人物。12月7日,检查验收镇反工作。验收标准是:上述五类人物是否彻底消灭;广大群众是否发动起来,当家做了主人。1952年,重点解决了镇反不彻底的34个村和湖区的镇反问题,使反革命分子无藏身之地。1953年春节期间,继续清查外逃回家过春节的反革命分子,动员他们投案自首。1954年春,将罪大恶极的国民党县政府县长耿静庵处决。1955年8月,继续开展社会镇反,依法逮捕了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按照政策给予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