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管理机构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3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3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代设吏房,管理所属书吏的升迁调补。民国时期,县政府秘书掌管人事。1937年10月,中共东平县工委成立始,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建国后,按照党管干部,分口管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委组织部、民政科人事股管理所属干部。1954年撤人事股,设人事科,管理所属干部。1962年改称人事监察局。1967年,县革委政治部下设组织组,统一管理党政干部。1975年党政分开,恢复县委组织部、县政府人事局分管党政干部。1979年增设老干部管理委员会,下设老干部办公室,后称老干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调研员1人,干部5人,管理离休干部。1985年,人事局共干部1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