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财政机构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2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2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财政机构


    清代,州署户房掌管钱粮征收,库房掌管银钱保管。
    民国初期,县公署设财政科管理财税。1919年,设财政管理处。1930年,财政科改称二科,另设财政局,分别管理省级税收和县级财政。1933年,财政局改称三科。1935年,三科并入二科,管理财政。设县金库,负责县级金钱保管。
    1939年9月,县抗日民主政府二科分管财政。设科长、审计、会计、粮秣员等,共10人9负责抗日资金物资的征集、支出、管理等工作。各抗日区政府设财粮助理员,管理区级财政。1948年11月,二科改称财政科,职责范围未变。
    建国初,仍称财政科。1950年夏,设农税科,负责农业税的册据编造、征收报解等工作。1952年撤农税科,财政科内设农业税征收处。1956年改科称局。1969年7月,财政局并入财税革命委员会。1971年5月,撤财税革委称财税局。1984年机构改革,财、税分设,恢复财政局。1985年,财政局共干部职工1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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