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商业 1940年下半年,始办生产消费社1处,后因环境恶化停办。1948年8月,尚庄村农民用土改斗争果实集资519元,按人入股,办起了尚庄合作社。主要业务是给演马庄国营粮食经营组代购代销粮食,收购蓖麻仁、蓖麻油、鸡蛋,用木轮车送至济南,运回工业品。1949年4月,县合作推进社以泰西专区社拨给的1万斤食盐、10箱火柴、1桶煤油为资本,在府前街路西设门市部。同年8月,在县城办起机关消费合作社1处。先后在大羊、城关、接山、彭集、花篮店、宿城、后亭、苍邱等村建起农村供销社9处,共有社员9112人,股金0.64万元。1850年,西梁村、沙河站、夏谢、下遂城、徐坦、土安、马戴村、二十里铺等相继办起供销合作社;唐营、老庄办起渔业生产供销社;辛庄、焦铺办起席业合作社。1951年全县建供销、消费、渔业、席业合作社30处,入社社员47653人,股金4.9万元。同年4月6~9日,县召开了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1952年,并为10个联村供销社,社员101580人,股金5.04万元。固定资产12.5万元。1954年,将联村社改为区供销社,在外村设门市部。同年,社员发展到109288人,股金36.3万元,固定资产14.8万元。1955年,原入社半股改为整股,每股增至2.5元。增股者增至3.5元。1956年,零售网点由建社初的10多处,增至38处,社员入股121054股,占同年全县总人口的30.2%,股金26.79万元。
1958年,基层供销社下放到人民公社,实行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三社合一。固定资产38.3万元。1959年6月,基层供销社转为国营商店。
1962年1月,恢复供销合作社。社员入股121173股,股金27.31万元,固定资产27万元。同年,在没有门市部的大队设代购、代销点,固定资产增至44万元。1965年1月起,实行“分级核算,统一盈亏”。在“文化大革命”初期,视为管、卡、压被废除,各单位盈亏一个样。1975年,固定资产达251.4万元。1978年,实行“统一经营,分级管理,独立核算,利润留成”。1981年,基层供销社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至年末,网点发展到422处,固定资产达477.8万元。1982年底,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有网点445处,固定资产627.4万元。同年底陆续将代购、代销点下放,有的转为队办集体商业,有的转为个体商业。1985年,各基层社多以门市部为简易核算单位,职工的收入与经营盈亏挂钩。同年,社员128387股,股金93.39万元,网点149个,固定资产907.92万元,资产总额2513.49万元,购销总额7582.51万元。
工业供销公司 1955年建,原址县城南栅门外路南,属县手工业联社,负责产品推销和原材料调剂。1963年,为手工业管理局经理部。1964年,设门市部。1967年迁后屯。1981年,新建展销大楼,增设无线电和钟表维修部。1985年,有固定资产14.5万元,资金10万元,销售额110万元。
综合公司 1981年2月,由县地方财政和商业局联合投资,有固定资产25万元。设5个门市部,干部职工65人。业务经营由商业局统一调配,实行独立核算。利润分成:缴县财政50%,缴商业局10%,自留40%。业务范围包括:百货、五金、副食。经营方式分批发和零售。同年,销售额129.3万元。1985年,网点8个,固定资产27万元,资金2.7万元,销售额203.5万元,比1981年增长57%。
乡镇商业 始于1981年,初期有网点12处,从业人员215人,固定资产54.51万元,资金6.41万元,年营业额125万元。1982~1984年,有4处网点转为个体经营。1985年有网点8处,固定资产44.5万元,资金16.21万元,年营业额4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百货、五金、副食品和计划外木材、钢材等。
综合商店 1985年始,县劳动服务公司为安排待业青年,开办商业综合商店。至年底,全县有待业青年开办的商业网点3处,资产22.9万元。资金12.65万元,营业额384.85万元。营业范围包括:百货、五金、副食、饮食服务等行业。
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
视图
供销社商业 1940年下半年,始办生产消费社1处,后因环境恶化停办。1948年8月,尚庄村农民用土改斗争果实集资519元,按人入股,办起了尚庄合作社。主要业务是给演马庄国营粮食经营组代购代销粮食,收购蓖麻仁、蓖麻油、鸡蛋,用木轮车送至济南,运回工业品。1949年4月,县合作推进社以泰西专区社拨给的1万斤食盐、10箱火柴、1桶煤油为资本,在府前街路西设门市部。同年8月,在县城办起机关消费合作社1处。先后在大羊、城关、接山、彭集、花篮店、宿城、后亭、苍邱等村建起农村供销社9处,共有社员9112人,股金0.64万元。1850年,西梁村、沙河站、夏谢、下遂城、徐坦、土安、马戴村、二十里铺等相继办起供销合作社;唐营、老庄办起渔业生产供销社;辛庄、焦铺办起席业合作社。1951年全县建供销、消费、渔业、席业合作社30处,入社社员47653人,股金4.9万元。同年4月6~9日,县召开了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1952年,并为10个联村供销社,社员101580人,股金5.04万元。固定资产12.5万元。1954年,将联村社改为区供销社,在外村设门市部。同年,社员发展到109288人,股金36.3万元,固定资产14.8万元。1955年,原入社半股改为整股,每股增至2.5元。增股者增至3.5元。1956年,零售网点由建社初的10多处,增至38处,社员入股121054股,占同年全县总人口的30.2%,股金26.79万元。
1958年,基层供销社下放到人民公社,实行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三社合一。固定资产38.3万元。1959年6月,基层供销社转为国营商店。
1962年1月,恢复供销合作社。社员入股121173股,股金27.31万元,固定资产27万元。同年,在没有门市部的大队设代购、代销点,固定资产增至44万元。1965年1月起,实行“分级核算,统一盈亏”。在“文化大革命”初期,视为管、卡、压被废除,各单位盈亏一个样。1975年,固定资产达251.4万元。1978年,实行“统一经营,分级管理,独立核算,利润留成”。1981年,基层供销社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至年末,网点发展到422处,固定资产达477.8万元。1982年底,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有网点445处,固定资产627.4万元。同年底陆续将代购、代销点下放,有的转为队办集体商业,有的转为个体商业。1985年,各基层社多以门市部为简易核算单位,职工的收入与经营盈亏挂钩。同年,社员128387股,股金93.39万元,网点149个,固定资产907.92万元,资产总额2513.49万元,购销总额7582.51万元。
工业供销公司 1955年建,原址县城南栅门外路南,属县手工业联社,负责产品推销和原材料调剂。1963年,为手工业管理局经理部。1964年,设门市部。1967年迁后屯。1981年,新建展销大楼,增设无线电和钟表维修部。1985年,有固定资产14.5万元,资金10万元,销售额110万元。
综合公司 1981年2月,由县地方财政和商业局联合投资,有固定资产25万元。设5个门市部,干部职工65人。业务经营由商业局统一调配,实行独立核算。利润分成:缴县财政50%,缴商业局10%,自留40%。业务范围包括:百货、五金、副食。经营方式分批发和零售。同年,销售额129.3万元。1985年,网点8个,固定资产27万元,资金2.7万元,销售额203.5万元,比1981年增长57%。
乡镇商业 始于1981年,初期有网点12处,从业人员215人,固定资产54.51万元,资金6.41万元,年营业额125万元。1982~1984年,有4处网点转为个体经营。1985年有网点8处,固定资产44.5万元,资金16.21万元,年营业额4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百货、五金、副食品和计划外木材、钢材等。
综合商店 1985年始,县劳动服务公司为安排待业青年,开办商业综合商店。至年底,全县有待业青年开办的商业网点3处,资产22.9万元。资金12.65万元,营业额384.85万元。营业范围包括:百货、五金、副食、饮食服务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