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 清代,境内私营手工业的形式有二:一是作坊,包括油坊、糖坊、纸坊、染坊、砖瓦窑、石灰窑、制陶等。1862年,昌邑县徐明皋、徐明阳全家9口人,来到宿城从事翻砂,生产犁铧、耩铧等,为境内翻砂生产之始。民国时期新增的作坊有裁缝、织袜、制鞋等。上述作坊的生产资料、资金为私人所有,绝大多数有祖传技艺,自家经营,前门市,后作坊,自产自销,自负盈亏。少数除自家劳动外,还雇用少许工人。对雇用的工人无固定工资,多是按年或季协商,按月或按季付报酬。另有招徒学艺者,此类一般只管饭不给工资。1936年,全县共手工业作坊180余家。二是个体手工业劳动者,包括铁匠、木匠、巧打炉、竹货业、修配业等。他们有工具、有技术,自己从事劳动,产品自销,但多数本小利薄,仅可糊口。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军侵略,交通阻塞,铁、竹各业的原料短缺,添置农、家具的用户减少,市场萧条。1948年,县民主政府贯彻执行保护工商业的政策,作坊、工场得以恢复和发展。1949年初,全县有个人经营的工场、作坊615处,从业人员814人,总产值48万元。
1952年,手工业个体户562户,从业人员1028人,年产值72.2万元。1956年,除参加手工业合作社组织的外,有个体手工业者632户,5453人,年产值260万元。1963年,个体手工业者29户,36人,产值1.4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把个体经营的手工业作为资本主义批判,限制其发展。1978年,恢复到302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手工业个体劳动者增多。至1985年,全县共642户,1630人,资金115万元,年产值268万元。
东平县手工业统计表 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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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处数 │ 类别 │ 处数 ┃
┠────────┼───────────┼──────────┼────────────┨
┃ 酿酒 │ 63 │ 油坊 │ 12 ┃
┠────────┼───────────┼──────────┼────────────┨
┃ 铁匠铺 │ 29 │ 糖坊 │ 26 ┃
┠────────┼───────────┼──────────┼────────────┨
┃ 翻砂 │ 1 │ 染坊 │ 17 ┃
┠────────┼───────────┼──────────┼────────────┨
┃ 磨坊 │ 110 │ 修自行车铺 │ 4 ┃
┠────────┼───────────┼──────────┼────────────┨
┃ 白铁铺 │ 10 │ 砖瓦窑 │ 11 ┃
┠────────┼───────────┼──────────┼────────────┨
┃ 竹业 │ 11 │ 制陶 │ 1 ┃
┠────────┼───────────┼──────────┼────────────┨
┃ 抄纸 │ 8 │ 鞋铺 │ 1 ┃
┠────────┼───────────┼──────────┼────────────┨
┃ 印刷 │ 4 │ 石灰窑 │ 5 ┃
┠────────┼───────────┼──────────┼────────────┨
┃ 缝纫 │ 24 │ 其它手工业 │ 214 ┃
┠────────┼───────────┼──────────┼────────────┨
┃ 织袜 │ 37 │ 总计 │ 615 ┃
┠────────┼───────────┼──────────┼────────────┨
┃ 木匠铺 │ 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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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工业 1918年,县城设信义织布厂,知事吴凤声和少数乡绅投资,由芦泉屯人王笃行经营,雇用工人生产,此为境内民族工业之萌芽。经营方式,系股东按股分红,机械设备归王笃行所有,自产自销,自负盈亏。始有7名工人,后增至26名,工人有固定工资,一般平时借支,年终结算。1922年,汶上县人刘承恩在县城所堂街兴建面粉厂,刘既是股东,又是经理,自产自销,自负盈亏,雇用的35名工人,由厂方发工资。1923年,县城设电灯公司,供用户照明。1925年,受进口商品冲击,面粉滞销,面粉厂倒闭。同年,电灯公司因成本高,用户少而停业。1928年,棉布滞销,吴凤声抽走资本,织布厂停业。
1950年,62户农民入股办火柴杆厂,每户出1人在厂内做工。厂址在县城吕家街路西,有切杆机、铣床、柴油机各1台,利用本地木材加工,运销济南、济宁火柴厂。杨修森任经理,股东代表吴方苞任董事会主任。1952年,因经营不善倒闭。
第一节 私人所有制工业
视图
手工业 清代,境内私营手工业的形式有二:一是作坊,包括油坊、糖坊、纸坊、染坊、砖瓦窑、石灰窑、制陶等。1862年,昌邑县徐明皋、徐明阳全家9口人,来到宿城从事翻砂,生产犁铧、耩铧等,为境内翻砂生产之始。民国时期新增的作坊有裁缝、织袜、制鞋等。上述作坊的生产资料、资金为私人所有,绝大多数有祖传技艺,自家经营,前门市,后作坊,自产自销,自负盈亏。少数除自家劳动外,还雇用少许工人。对雇用的工人无固定工资,多是按年或季协商,按月或按季付报酬。另有招徒学艺者,此类一般只管饭不给工资。1936年,全县共手工业作坊180余家。二是个体手工业劳动者,包括铁匠、木匠、巧打炉、竹货业、修配业等。他们有工具、有技术,自己从事劳动,产品自销,但多数本小利薄,仅可糊口。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军侵略,交通阻塞,铁、竹各业的原料短缺,添置农、家具的用户减少,市场萧条。1948年,县民主政府贯彻执行保护工商业的政策,作坊、工场得以恢复和发展。1949年初,全县有个人经营的工场、作坊615处,从业人员814人,总产值48万元。
1952年,手工业个体户562户,从业人员1028人,年产值72.2万元。1956年,除参加手工业合作社组织的外,有个体手工业者632户,5453人,年产值260万元。1963年,个体手工业者29户,36人,产值1.4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把个体经营的手工业作为资本主义批判,限制其发展。1978年,恢复到302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手工业个体劳动者增多。至1985年,全县共642户,1630人,资金115万元,年产值268万元。
东平县手工业统计表 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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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处数 │ 类别 │ 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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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酿酒 │ 63 │ 油坊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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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匠铺 │ 29 │ 糖坊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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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砂 │ 1 │ 染坊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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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磨坊 │ 110 │ 修自行车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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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铁铺 │ 10 │ 砖瓦窑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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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业 │ 11 │ 制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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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纸 │ 8 │ 鞋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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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刷 │ 4 │ 石灰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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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缝纫 │ 24 │ 其它手工业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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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袜 │ 37 │ 总计 │ 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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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匠铺 │ 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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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工业 1918年,县城设信义织布厂,知事吴凤声和少数乡绅投资,由芦泉屯人王笃行经营,雇用工人生产,此为境内民族工业之萌芽。经营方式,系股东按股分红,机械设备归王笃行所有,自产自销,自负盈亏。始有7名工人,后增至26名,工人有固定工资,一般平时借支,年终结算。1922年,汶上县人刘承恩在县城所堂街兴建面粉厂,刘既是股东,又是经理,自产自销,自负盈亏,雇用的35名工人,由厂方发工资。1923年,县城设电灯公司,供用户照明。1925年,受进口商品冲击,面粉滞销,面粉厂倒闭。同年,电灯公司因成本高,用户少而停业。1928年,棉布滞销,吴凤声抽走资本,织布厂停业。
1950年,62户农民入股办火柴杆厂,每户出1人在厂内做工。厂址在县城吕家街路西,有切杆机、铣床、柴油机各1台,利用本地木材加工,运销济南、济宁火柴厂。杨修森任经理,股东代表吴方苞任董事会主任。1952年,因经营不善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