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灌溉工程管理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14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2/article/14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灌溉工程管理


    采用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涉及两个区以上的二十里铺电灌站灌区和无盐电灌站灌区,县设专管机构,在灌区内召开代表大会,选举灌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根据需要,选配护渠员,组成护渠队,分段管理渠道、灌溉和小型维修等事宜。涉及一个区多乡的水利工程,以区为主,吸收灌区内的乡、村参加,组成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一个村(队)的水利工程,由村(队)固定专人管理。1983年,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小型水利工程有的随土地承包到户,有的几户联合承包。至1985年,共建立水利管理机构422个,参加管理的1364人,其中灌区委员会两个,专管机构34个,206人,群众管理组织386个,11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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