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林木承包责任制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二节 林木承包责任制
1981年,在山区进行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1984年,落实了“荒山荒滩,种草种树,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可以继承,可以转让”的政策。至1985年,已划自留山、滩1.1万亩,农户承包责任制山107468亩。乡、村集体林场9处,面积12579亩,林业专业户2887户,经营面积131911亩,重点户1427户,经营面积64200亩,联合体122个,经营面积8691亩。对集体林木实行折股联营、专业承包管理的有7个村。面积6633亩。育苗专业户994个,育苗面积3101亩。已涌现了一些先富起来的林业专业户。大孟村育苗专业户孟召昌,1985年在1亩地里育山楂实生苗1万株,稼接半成苗7400株,单价0.4元,计收入2960元,除去成本,亩收入2000元。东郭庄果园承包户郭风刚,1983年承包40亩果园,承包期15年,当年果品产量4万斤,1985年果品产量增加到11万斤,收入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