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东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和财务科 8个职能科室。14个乡镇均设立派出机构。行政编制86人,实有行政人员70人;事业编制22个,实有事业人员17人。设立党组,局长兼党组书记1人,副局长、党组成员2人,副局级(监察大队长)干部、党组成员1人。
2016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县政府赋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依照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不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推进社会共治,全年出动执法车辆4560车次,执法人员6090人次,检查各类单位3597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2953份,处理有效投诉举报28起,完成监督抽样任务895批次,查处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123起,移送公安机关12起,罚没款总计300.96万余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申报的《实行“菜单式+填空式”监管文书》被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创新三等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东平建设先进单位”“全县政务信息先进单位”“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日常监管】 履行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责。明确政府、企业、监管部门的三方责任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签订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定期组织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开展检查整治行动。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与全县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流通企业、餐饮经营业户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与所有药品经营单位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风险防控意识,增强其抓食品安全自觉性。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以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细化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监管有人抓、案件有人办、市场有人巡、责任有人担”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抓好重点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016年,顺利完成两会、白佛山庙会、全国钓鱼比赛、中高考、国际美食节等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管,圆满完成保障任务32次。
【专项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围绕群众关心、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各类专项整治28次。尤其是旅游景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三小”、夜市烧烤、羊肉、走私牛肉、阿胶类食品、病死猪肉、畜禽水产品、毛皮动物胴体、全蝎酒、进口海鲜、农产品、网络食品经营、中药饮片、保健食品、计生药具、问题疫苗及上级通报的假劣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联合县教育局、安监局等部门开展春、夏季学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清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学校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对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等开展集中整治,落实小摊贩备案管理制度。全年检查学校食堂158家次,摸排校园周边小摊贩256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286份。深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和医疗器械集中整治。坚持“抓紧一条主线,突出四项重点,落实四项措施”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稳步开展,完成检查全县药品零售经营企业147家;采取“初查现场、调取档案、核查档案、复查现场、核实证据”五步工作法,查找违法行为线索,组织开展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专项整治。 2016年,共立案3起,结案3起。
【食药品产业状况】 2016年,全县有食品生产企业67家,食品流通业户3680家,餐饮消费单位1187家,其中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97个、机关事业单位食堂 8个、大型餐馆31家、中型餐馆558家、小型餐馆382家、快餐店111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其中1家药品原料生产企业、1家药包材生产企业、1家药品辅料生产企业),批发企业2家,零售连锁企业3家,零售药店168家(含零售连锁门店);乡镇以上医疗机构25家、村卫生室(诊所)48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4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各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60家。
【食药品监管创新】 树立示范单位样板店。结合“食安山东”创建工作,在创建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中,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根据省市局“食安山东”创建工作安排,按照四类不同业态,分别树立示范单位样板(店),指导示范单位做好食品安全自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示范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全年树立示范单位样板店40个。建立市场快检室。在大中型商场和农贸市场试点试行快检工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年底,聚鑫市场快检室、百货大楼快检室建成并调试运行。制作 “菜单式+填空式”监管文书。立足于方便执法人员巡回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制作“菜单式+填空式”执法检查记录表,将被检查业户的主体资质、预包装食品、从业人员资格等十个方面,用清单式列表,检查项目齐全、内容规范,便于操作,与以往检查同类项目比较,缩短检查时间 30%以上。被泰安市食品要安全监督管理局评为创新成果三等奖。
(李 哲 冯殿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概况】 东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和财务科 8个职能科室。14个乡镇均设立派出机构。行政编制86人,实有行政人员70人;事业编制22个,实有事业人员17人。设立党组,局长兼党组书记1人,副局长、党组成员2人,副局级(监察大队长)干部、党组成员1人。
2016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县政府赋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依照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不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推进社会共治,全年出动执法车辆4560车次,执法人员6090人次,检查各类单位3597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2953份,处理有效投诉举报28起,完成监督抽样任务895批次,查处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123起,移送公安机关12起,罚没款总计300.96万余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申报的《实行“菜单式+填空式”监管文书》被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创新三等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东平建设先进单位”“全县政务信息先进单位”“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日常监管】 履行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责。明确政府、企业、监管部门的三方责任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签订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定期组织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开展检查整治行动。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与全县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流通企业、餐饮经营业户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与所有药品经营单位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风险防控意识,增强其抓食品安全自觉性。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以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细化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监管有人抓、案件有人办、市场有人巡、责任有人担”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抓好重点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016年,顺利完成两会、白佛山庙会、全国钓鱼比赛、中高考、国际美食节等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管,圆满完成保障任务32次。
【专项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围绕群众关心、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各类专项整治28次。尤其是旅游景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三小”、夜市烧烤、羊肉、走私牛肉、阿胶类食品、病死猪肉、畜禽水产品、毛皮动物胴体、全蝎酒、进口海鲜、农产品、网络食品经营、中药饮片、保健食品、计生药具、问题疫苗及上级通报的假劣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联合县教育局、安监局等部门开展春、夏季学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清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学校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对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等开展集中整治,落实小摊贩备案管理制度。全年检查学校食堂158家次,摸排校园周边小摊贩256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286份。深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和医疗器械集中整治。坚持“抓紧一条主线,突出四项重点,落实四项措施”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稳步开展,完成检查全县药品零售经营企业147家;采取“初查现场、调取档案、核查档案、复查现场、核实证据”五步工作法,查找违法行为线索,组织开展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专项整治。 2016年,共立案3起,结案3起。
【食药品产业状况】 2016年,全县有食品生产企业67家,食品流通业户3680家,餐饮消费单位1187家,其中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97个、机关事业单位食堂 8个、大型餐馆31家、中型餐馆558家、小型餐馆382家、快餐店111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其中1家药品原料生产企业、1家药包材生产企业、1家药品辅料生产企业),批发企业2家,零售连锁企业3家,零售药店168家(含零售连锁门店);乡镇以上医疗机构25家、村卫生室(诊所)48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4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各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60家。
【食药品监管创新】 树立示范单位样板店。结合“食安山东”创建工作,在创建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中,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根据省市局“食安山东”创建工作安排,按照四类不同业态,分别树立示范单位样板(店),指导示范单位做好食品安全自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示范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全年树立示范单位样板店40个。建立市场快检室。在大中型商场和农贸市场试点试行快检工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年底,聚鑫市场快检室、百货大楼快检室建成并调试运行。制作 “菜单式+填空式”监管文书。立足于方便执法人员巡回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制作“菜单式+填空式”执法检查记录表,将被检查业户的主体资质、预包装食品、从业人员资格等十个方面,用清单式列表,检查项目齐全、内容规范,便于操作,与以往检查同类项目比较,缩短检查时间 30%以上。被泰安市食品要安全监督管理局评为创新成果三等奖。
(李 哲 冯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