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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行 政
【概况】 东平县司法局内设秘书科、政工科、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法规教育科、基层工作科、装备财务科7个职能科室和法律援助中心、“148”协调指挥中心、公证处以及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干部职工6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机关工勤3人,差额事业11人。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2人,
2016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在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证、律师事务、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仲裁机构审核、申报、法学理论研究、法律顾问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年内,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司法局党委被评为全市“五星级党组织”。
【法制宣传教育】 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普法宣传稳步推进。法律进机关不断深入,法律进学校形式多样,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不断丰富,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整合资源,成立普法宣讲团,赴各乡镇、学校、企业,针对各自关注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讲解。共举办法制讲座1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万余人次。大力开展“普法乡村行”“法律赶大集”“法制春联进乡村”“关爱生命?远离犯罪”等活动。开展4月份全国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年近百个部门和单位1000余人参加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60余个,设置宣传展板和条幅100余个,发放普法书籍和普法挂图1万余册。坚持领导干部集中普法考试制度,年内共有1千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公证事务】 县公证处始建于1981年初,是全省成立较早的司法证明机构。现有公证员5名,公证员助理和公证工作人员9名,内部设有办证大厅、涉外公证室、公证技术室、办证保密室、档案室等工作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县公证处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抓教育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强素质,抓服务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积极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以房地产公证为主导,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为龙头,以国有资产流转公证为新的增长点的大公证格局。年内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或其他组织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近100余种2600多件,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发往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充分发挥了公证的职能作用,受到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先后被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被泰安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公证处”和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公正执法先进单位”。
【律师工作】 2016年,辖区共有6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32人。全体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月10、25日的县领导接访日活动。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每一位县领导安排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指派法雅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鲁平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顾问团积极履行职责,参与全县工程立项、招商引资、外商谈判、国企改制、土地征用、拆迁以及重大信访案件研究讨论,充分发挥律师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全年参加县长办公会10余次,提出法律建议20余条,多数被县政府采纳。全县律师努力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认可,一名律师被选为全市人大代表,一名律师被选为全县政协常委。
【人民调解工作】 年内,按照“标本兼治,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把握主动”的原则,积极探索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路子,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构建全覆盖组织网络,建设高标准的工作场所,建立规范化的运行程序,打造高素质调处队伍,实施强有力的考核奖惩,建立完善富有东平特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有效破解大量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69件,调处成功1023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9.3%。
【安置帮教工作】 先后下发《基层司法所管理考核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着力规范矫正衔接、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各个工作环节,管理更加严密。抓好警示教育、分阶段教育,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先后开展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视频教育训诫11次。严格分类管理,执行宽严相济刑罚政策,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年,全县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77人,解矫292人。落实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帮教工作人员衔接同步、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三个同步”工作法,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真正融入社会。全年,新增刑满释放人员389人,全部纳入安置帮教管理,帮教率、安置率100%。
【法律援助工作】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人,均为法学专业,其中二级律师1名,三级律师1名。年内,适应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扩大援助工作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坚持在最近的距离,最短的时间,为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打造城乡半小时法律援助圈。把法律援助接待站点建设放在各项工作前头,构建“1+5+14+X”城乡接待网络,投资20万元,在县局办公楼一楼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工、青、妇、老、残”5个法律援助维权岗;建立1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出资60余万元,在信访、法庭、婚姻登记、医院、政务大厅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部位,建立7处法律援助便民点。网络的建立极大方便了求助群众,得到社会广泛认可。4月23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议在东平县召开,张斌局长做经验介绍。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省级老年维权示范工作站。2016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6件,其中有较大影响的36件,为受援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实现件件无投诉,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基层法律服务】 全县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20个,法律服务工作者91人。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积极打造县法律服务大厅,整合服务职能,推出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等服务举措,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成效显著。依托各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悬挂“法律服务室”标牌,将法律服务范围、法律服务承诺等制度全部上墙公示,让寻求法律服务的群众“找得到、看得见、信得过”。在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努力为基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年内共为135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民事、经济诉讼代理案件563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856件,解答法律咨询6521人次,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孙承武 刘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