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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察
【概况】 县检察院设有21个工作机构,其中副局(科)级机构2个。在职干警86人,其中党组成员9人(挂职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31人。2016年,紧紧围绕省市院工作部署,全面践行“激情、荣耀、极致”工作理念,大力实施“四轮驱动”战略,把握新要求,谋求新发展,各项工作呈现出统筹协调、规范提高、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在全市检察机关八项核心业务数据考核中,取得七项第一、一项第二、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被市院授予“特别贡献奖”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刑事犯罪检察】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把功夫下在监督、把精力投向办案,多措并举保稳定促和谐。制定出台《关于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提供良好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细化22项法律监督举措,跟踪监督精准扶贫重点项目。强化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9件176人,审查起诉402件665人。注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全市率先实行未检部门办公场所、人员队伍和司法办案“三个独立”,实现捕、诉、监、防一体无缝隙全覆盖,在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书面交流,作为基层院代表参加全省未检工作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工作经验被省院第31期《检察情况反映》转发推广,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创新派驻检察室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行“集中移送、集中审查、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的“四集中”工作模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2件32人,促成刑事和解16件,平均办案期限10天,同比缩短17.3%。
【刑事执行检察】 对看守所484名在押人员,开展谈话教育88人次,开展安全防范设施联合检察6次,发现隐患8处,提出纠正意见8次,其中向县看守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次;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0件,立案审查19件,向相关部门建议后,对该19名被告人均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办理罪犯又犯罪审查逮捕案件6人,逮捕3人,不批捕3人,办理罪犯又犯罪审查起诉案件提起公诉6人。积极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在活动中发现4名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已全部督促纠正;审查财产刑执行案件787件,未执行完毕案件294件。
【反贪污贿赂检察】 全年,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件20人,其中受贿案件6件6人,单位受贿2件,贪污案件3件6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件3件3人,行贿及对单位行贿案件3件3人;其中20万元以上大案9件9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件5人,科级干部3件3人,司法工作人员2件2人,惠民资金专项领域1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0万元。运用信息化手段,查处新泰市人民医院行受贿窝案7件7人,6月,组织精干力量,成功将该案外逃2个多月的重大行贿犯罪嫌疑人王功勤抓获归案。办理的原旧县乡万某某受贿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反贪部门2016年度“精品案件”,反贪局被省院评为“查办职务犯罪专项侦查工作先进单位”。
【反渎职侵权检察】 坚决贯彻中央、高检院部署,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涉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年内共立查渎职案件4件8人。深入推进侦防一体深度融合,针对安全生产、粮食补贴、征地补偿、社会保障等渎职侵权犯罪易发高发的领域和行业,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向反贪部门移送案件1件4人,接收反贪移送案件2件3人。积极与法院刑庭协调沟通,对2件久拖未判的案件作出判决。
【民事行政检察】 积极拓宽民行监督领域,全面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年内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1件,其中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8件,执行监督案件8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1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4件。完善内外协作配合,与控申、公诉、自侦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处理结果双向移送机制,与法院会签规范性文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密切配合的民行检察工作格局。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依托派驻检察室,开展检察宣传、线索受理、案件调处,在老百姓家门口撑起“维权伞”。聘请检察联络员28名,开展民行检察宣传32次,收集线索127条。突出抓好专项监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办结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4件,其中就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2件、环保领域案件4件、交通4件、国土4件。办理的泰安鸿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依法立案监督5人。
【控告申诉检察】 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58件513人;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线索21件,其中控告类12件,举报类9件,其中署名举报6件,匿名举报3件,属于本院管辖9件,受理的线索按照案件管辖范围和归口办理的原则,均做及时妥善的处理;初查举报线索4件;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工作7次;检察长接访42件68人,检察长阅信21件;认真完成县委、县政法委、市院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接访24次;广泛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263件,信访工作量居全市第一;完成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14万元,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职务犯罪预防】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不断完善预防机制,夯实预防基础,提升预防实效,充分发挥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职能。全年共开展案例分析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县委赵德健书记批示肯定。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召开全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联席会议,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全县招投标活动的必经程序,定点设立预防工作站,聘请22名志愿者,业务量同比增长400%。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先后在县国税局、移民局、县粮食补贴工作会议作警示教育发言,主动邀请县地税局、安监局、住建局等各机关单位、企业干部职工参观学习,开展警示教育1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
【诉讼监督检察】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法律监督,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刑事诉讼监督有力度,共监督刑事立案16件,监督撤案9件,追捕追诉17人,提出抗诉2件9人。刑罚执行监督有深度,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专项检察27次,依法办理各类纠正违法案件8件,督促变更强制措施8人次,有力维护了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民事行政监督有广度,积极拓宽民行监督领域,全面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开展虚假诉讼、生效裁判执行等专项监督5次,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行政违法监督12件。
【检察技术】 围绕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为法律监督服务,力求多办案、办好案,以办案促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强化同步录音录像、检验鉴定等门类的职能,检察技术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共办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8件25人173次,录制光盘173张400余小时;协助搜查2次,在程序和安全上强有力保障了自侦案件的顺利进行。所办理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时限,有效地防止了犯罪嫌疑人翻供现象的发生,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
(刘大鹏 解思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