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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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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1月30 日~2月2日,东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影剧院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73名,列席人员152 名。会议听取《东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东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各项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审查和批准《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东平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东平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东平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东平县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大会补选刘思宏为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共收到议案、建议113件,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一并交县政府及有关组织办理,并限时答复代表。
【历次常委会会议】 年内,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11次。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1月12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补选刘锋为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月22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东平县“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做出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草案)并做出相应决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方案(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计划与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草案),讨论审议各项草案并表决通过。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德健同志作讲话。会议书面印发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重点项目和为民幸福实事进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月27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个别委员的辞呈,决定接受方震辞去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3月3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传达县党政考察团赴江浙考察学习的情况。听取审议东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修订稿草案);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稿草案);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仪式实施办法(草案);东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述职制度(草案),讨论审议并通过各项草案。投票表决通过人事任命事项,蒿树常任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巩树斌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根据《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仪式实施办法》,被任命人员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4月29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传达学习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听取审议全县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审议意见。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人事免职事项,接受臧玉海辞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投票表决通过人事任命事项,宋鸿鹏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彦超、张梁、张媛媛、王榕、李腾飞、焦文秀任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同时会议书面印发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旅游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环保法》贯彻落实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教育综合提升计划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6月24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县政府关于2015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环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同时书面印发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防汛准备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东平湖蓄水影响处理工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调查报告。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8月22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县及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16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提请通过东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的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和审议意见。人事任命事项,赵平原任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时间1年半);张阳、岳彬彬任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同时书面印发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调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9月23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两个草案。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1月14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这两个草案。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移民避险解困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医疗卫生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财政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东平县“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县规划的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审议意见。会议还听取县政府关于2015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免去赵海红、奚宽霞、李灵光东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命孙尊明、肖翠云、庞运鑫、刘书翠、李元粉、梁秀敏、范明利、吴苹、郭晓琳为东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12月6日上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前段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汇报,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的决定(草案),何振泉就换届选举讲意见。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2月23日下午在机关办公楼东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将棚户区改造等四个重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表决通过并做出相应批准决定。会议接受了县长王骞、县法院院长周辉的辞呈。表决通过人事免职事项,免去王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韩圣侠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郭明山东平街道人大工作室第一副主任职务,免去胡传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仲光亮东平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职务,免去李甡东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吴同春东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免去李强东平县农业局局长职务,免去孙培冉东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免去李子武东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免去林昭宏东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侯强东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免去李生广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免去桑胜军东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免去徐金华东平县卫生局局长职务,免去赵庆国东平县粮食局局长职务。人事任命事项,投票选举刘玉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洪亮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海鹏任东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雁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尚东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茂平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韩圣侠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张其峰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科员,郭明山任东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洪亮任东平县公安局局长,吴同春任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茂节任东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李强任东平县民政局局长,陈其林任东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魏宏程任东平县水利局局长,孙培冉任东平县农业局局长,李子武任东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林昭宏任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投票表决通过刘玉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张海鹏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人事任免】 修订完善《东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制定《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仪式实施办法》,共依法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县“一府两院”工作人员64人次,其中任命41人次,免职23人次。
【人大信访工作】 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8件次。均已交办、转办、督办完结,办结率100%。
【视察、检查、调查活动】 对全县重点项目和为民幸福实事进展情况、全县旅游工作情况、全县防汛工作情况、移民避险解困工程建设情况、全县教育工作情况、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全县医疗卫生改革工作情况、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全县《环保法》贯彻落实情况、全县教育综合提升计划、东平湖生态发展及综合整治、《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全县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全县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监督工作、现代农业发展、全县扶贫工作及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神情况、《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和检查,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开展。
(陈世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