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东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人,现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副主任科员1名、聘干1名。2016年,县老龄办全面落实惠老优待政策,积极培树敬老爱老典型,竭力抓好基层老龄工作,推动全县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连续四年保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授予的“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老年人统计】 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广泛宣传老龄工作法律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养老保障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稳步发展。全县总计办理发放《老年人优待证》5460余册。全县有90~99岁老人2263位,百岁老人49位。
【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 年内,全县为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金78.02万元,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金18.38万元。“敬老月”及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庆祝和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总计30000元。申报省市“特困救助”及留守、空巢、贫困老年人慰问金90000元。有28298名老年人参加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入保总额844516元。推荐县经济开发区鑫星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列为市级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对象,争取扶持资金40000元。
【老龄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开座谈会、赶大集、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普及宣传《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讲解涉老法规和涉老案例。发放《老年法》3850册,发放宣传单12000份。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6年,为5460人办理发放《老年人优待证》。市区公交路线,对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半价或免费优惠;东平湖、水浒影视城、白佛山、腊山等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公共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场所,对老年人优惠开放;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档案。协助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县检察院派驻宿城检察室,成立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及时调处涉老纠纷,被纳入全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精心打造老年人看得到、用得上的老年维权服务平台。
【基层老龄工作】 全县1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做到办公场所固定、工作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健全,配齐配强老龄工作人员。大部分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工作委员会,组建文体活动组、卫生保洁组、民事纠纷调解组和红白理事会。组织开展老龄工作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综合协调、老年维权、为老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倡树老龄工作良好形象。基层老龄部门全面开展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统计工作,动态化管理高龄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逐月新增入册、核销账户,高龄补贴按季度、足额发放。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受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县内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老年文化建设】 注重发挥社区、村居在老年文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和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引领作用。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社区老年文化阵地建设,建成集图书室、文化站、娱乐室和室外活动场所等为一体的老年文体活动场所。为东平街道焦村社区、州城街道吴庄村、郑庄村、老湖镇焦铺村老年文体活动场所等配备娱乐影音设备6套。东平街道平湖社区威风锣鼓队受邀参加央视2017老年春晚节目录制。
(孙丽萍)
老龄工作
【概况】 东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人,现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副主任科员1名、聘干1名。2016年,县老龄办全面落实惠老优待政策,积极培树敬老爱老典型,竭力抓好基层老龄工作,推动全县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连续四年保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授予的“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老年人统计】 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广泛宣传老龄工作法律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养老保障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稳步发展。全县总计办理发放《老年人优待证》5460余册。全县有90~99岁老人2263位,百岁老人49位。
【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 年内,全县为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金78.02万元,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金18.38万元。“敬老月”及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庆祝和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总计30000元。申报省市“特困救助”及留守、空巢、贫困老年人慰问金90000元。有28298名老年人参加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入保总额844516元。推荐县经济开发区鑫星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列为市级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对象,争取扶持资金40000元。
【老龄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开座谈会、赶大集、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普及宣传《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讲解涉老法规和涉老案例。发放《老年法》3850册,发放宣传单12000份。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6年,为5460人办理发放《老年人优待证》。市区公交路线,对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半价或免费优惠;东平湖、水浒影视城、白佛山、腊山等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公共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场所,对老年人优惠开放;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档案。协助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县检察院派驻宿城检察室,成立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及时调处涉老纠纷,被纳入全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精心打造老年人看得到、用得上的老年维权服务平台。
【基层老龄工作】 全县1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做到办公场所固定、工作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健全,配齐配强老龄工作人员。大部分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工作委员会,组建文体活动组、卫生保洁组、民事纠纷调解组和红白理事会。组织开展老龄工作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综合协调、老年维权、为老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倡树老龄工作良好形象。基层老龄部门全面开展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统计工作,动态化管理高龄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逐月新增入册、核销账户,高龄补贴按季度、足额发放。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受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县内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老年文化建设】 注重发挥社区、村居在老年文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和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引领作用。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社区老年文化阵地建设,建成集图书室、文化站、娱乐室和室外活动场所等为一体的老年文体活动场所。为东平街道焦村社区、州城街道吴庄村、郑庄村、老湖镇焦铺村老年文体活动场所等配备娱乐影音设备6套。东平街道平湖社区威风锣鼓队受邀参加央视2017老年春晚节目录制。
(孙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