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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税
【概况】 东平县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10月成立,现有干部职工201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5人,局长1人,副局长4人;副局级以上干部14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征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监察室、税政法规科、税源管理科、纳税服务科、财务管理科、财务科、稽查局10个科室,下设事业单位1个、直属机构1个,6个派出机构有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州城分局、彭集分局、老湖分局、银山分局。
2016年,认真践行“两学一做”活动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始终以振兴东平发展为己任,心系民生,服务大局,国税事业蒸蒸日上。构建规范化管理、绩效考核和数字人事“三个体系”,强化行政管理,狠抓各项内部制度的落实, 对税务干部进行全员、全程、全面管理,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优化纳税服务,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六提速、三减负、三公开、一首问”要求,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规范税务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创建法治县局示范点为契机,转变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抓早、抓快、抓实,努力降低经济下行对组织收入的影响,征管质效不断提升。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享受面达到100%。共减免税额2300万元,审核办理出口免、抵、退税2026万元。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4.18亿元,同比增长25.01%;县级收入1.66亿元,增长74.9%,增收7123万元。先后荣获全省、全市纳税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第一名;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省国税系统优秀办税服务厅”;在全县政风行风测评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
【税收宣传】 国地税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成为常态,4月,利用东平县油菜花节,国、地税设立税收普法宣传图版,发放税收宣传手册,开启第25个税收宣传月。发挥青年干部主力军作用,成立“宣传突击队”,利用“平湖税情”公众号、税企QQ群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共开展专题宣传咨询12次,接受咨询人数1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100份,微信交流、答疑解惑1200余条。11月,《东平县国税局围绕县域经济作好服务大文章》在新华社高管信息发表,得到省局、市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至2016年底,共办理纳税登记户10482户。其中:一般纳税人企业1006户;小规模企业1680户;个体工商户7796户。按行业分:农林牧渔业274户,制造业1020户;批发零售业4232户;交通运输业及邮政通信业262户;营改增四大行业2236户(其中建筑业246户;房地产业129户,金融业39户;生活服务业1822户),修理及其他服务业2458户。
【税收征管】 深入开展经济税收分析,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积极探索“四个规范”整合。实行办税服务实体化,将涉税审批业务由机关科室全部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办理,打造集咨询、受理、审批于一体的办税服务综合平台。实行专业化管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和调整基层征管机构职能分工、人员配置,加强营改增后续管理。成立开发区分局对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保险业进行专业化管理。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整合国地税办税服务厅资源,推进国地税合作办税。银山分局、彭集分局所有业务实现全部合作。认真落实“三证合一”改革,扎实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税收征管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税务执法】 以创建法治县局示范点为契机,转变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全面落实执法痕迹化管理,降低了执法风险,经验做法在全市国税系统予以转发。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制培训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将执法督察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自查与督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并行,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落实基层法制员制度,具有税源管理职能的单位均设置税收法制员;抓好法治分局示范点建设,实行项目目录登记制,有序推进全局法治建设进程。
【税种管理】 全力抓好营改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措施,保障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试点行业自开票、代开票全部成功。2016年,营改增入库税款13495万元。以提升管理和服务为主线,全面落实出口退税管理规范,通过开展税源调研做好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工作,已完成3户非居民企业税收业务,首次完成工商银行东平支行对老挝境外利息支付扣缴;做好出口企业分类评定动态调整,安排专人对出口退税函调工作进行监控和管理,未出现逾期复函情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小微企业、节能环保、支持创新等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扎实推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申报率、差错率及预缴率均位居全市前列。
(侯庆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