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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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全县集贸市场日趋活跃,市场建设和市场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①一个功能齐全、分布广泛的市场流通网络在全县形成。全县集贸市场主要分:综合贸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工业品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粮食批发市场五大类。1986年,全县共有集贸市场40处,年成交额4225万元。到1993年,全县集贸市场发展到58处,其中综合贸易市场42处,专业批发市场16处,集贸市场成交额238亿元,比1986年增长了46倍。全县春季物资交流会27个,成交额1235万元。1993年,工商局对全县58处市场进行了登记注册,核发了营业执照,健全了市场档案。②市场建设日趋完善。1986年以来,全县本着“政府决策、统一规划、多家兴建、工商部门统一管理”的原则,采取谁投资谁受益,先建设后完善,预收设施费等措施,不断提高市场建设速度,扩大市场面积。8年来,市场建设累计投资额达12450万元,建设市场18处。到1993年底,全县市场大棚增加到18825平方米,售货台9061米,硬化场地55557平方米,各类营业房7832间,面积15380平方米。乡镇首集改造率达95%,全县市场总面积96万平方米。③专业批发市场从无到有,1986年全县无一处专业批发市场。1987年建成8处专业批发市场,其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7处,工业品批发市场1处,年成交额1027万元。8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批发市场。到1993年底,全县各类专业批发市场12处,工业品及其它专业批发市场4处,年成交额9850万元。④市场规范化管理日渐成熟。1986年以来,县工商局全面落实市场规范化管理目标,对全县集贸市场进行综合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全县集贸市场的繁荣。一是争创文明集贸市场。实行亮证经营,严禁哄抬物价,短尺少两,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统一使用法定度量衡器。严禁利用集贸市场非法倒卖票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要求经营者佩戴胸章,使用食品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自觉接受检查,按时交纳税费,提倡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为方便群众,各市场都设有市口标志、信息栏、政策宣传栏、货场、售货台、针线包、复秤台、配备了消防器材和专(兼)职清洁工。到1993年,全县市级以上文明集贸市场达8处,比1986年增长了7倍。达到“五好”(管理好、秩序好、宣传好、服务好、卫生好)标准的市场25处,比1986年增加了14处,占全县市场的43%。二是对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按集市大小和经营行业分片包干,制定了“三定、五
包、六公开”(定人、定责、定岗,包管理、包秩序、包宣传、包卫生、包服务,公开市场管理法规、政策,公开管理人员守则、纪律,公开市场管理人员姓名、编号、分工和职责,公开市场各种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范围)制度。固定摊位购号入市,严禁乱摆放。搬迁和改造了一批马路市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建立健全了市场档案,准确及时地统计市场数据。8年来,写了市场调查报告1600多篇,处理市场违章违法案件2764件。加强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管理,1993年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对经纪人的培训和发证,对200多名经纪人进行了培训,并对他们颁发了《经纪人资格证书》和《经纪人服务许可证》,提高了经纪人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受到国家工商局的肯定。1993年,全县经纪人中介成交额4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