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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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县工商局设有人秘股、企业管理股、市场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个体经济管理股、经济监督检查所和个体劳动者协会。1989年又增设了行政监察室和消费者协会。1993年11月,将原县物价局并入工商局。设有人事秘书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工商登记科、经济合同管理科、市场管理科、物价管理科、会统科、行政监察室、经济检查所、物价检查所。辖一个管理处(四海商业城管理处)18个基层工商所,共有人员223人。工作任务由1986年的“六管、一打、一制止”(市场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个体经济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制止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发展到1993年的对私营经济管理、商品与服务质量管理、物价监督与管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以及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领域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
1986年始,工商行政管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转变职能,全方位开展了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到1993年底,全县集贸市场发展到58外,年成交额238亿元;个体工商户14703户,注册资金4523万元和22355人。私营企业106户,从业人员2901人,注册资金1200万元。工商企业2382家,比1986年增长1480家。全县注册商标总数达118件,比1986年的19件增加了99件。8年来,共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01864份,合同金额21879万元。仲裁合同纠纷案件6908起,确认无效经济合同69份。查处投机违法案件1327件,其中非法牟利千元以上的大案237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25件,罚款154万元。
1986年至1993年,县工商局连续8年被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先进单位。1991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部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六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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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自身建设】

1986年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始终把基层建设当做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①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县工商局围绕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的“案、费、证、照、摊”五个环节,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规定》、《廉政建设考核百分制处罚实施办法》、《工商行政人员十不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全系统配备了专(兼)职监察员35名,从社会聘请逆向监督员219名,设立了28个举报箱,规定每月的一日为局长接持日。局党组成员坚持每月一次走访人大、政协、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有效地制止了“吃、卡、拿、要”现象的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执法者形象。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一是通过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活动、“学、讲、树”(学雷锋、讲奉献、树新风)活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讨论和“学张立才事迹,做张立才式的工商干部”等项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彭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电大、职大、业大等形式的学习。全系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由1986年的28%提高到1993年的76%,其中大专占152,中专占426%。共有118人取得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占总人数的547%。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8年来,共举办培训班21期,参加培训的达1060人次。对新调入人员一律实行岗前培训,达不到标准的不许上岗。结合普法教育开展了以“十法一条例”、“行政诉讼法”和工商法规为内容的法制教育,由县局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统一考试,合格率达997%。③创建文明工商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80%以上的同志战斗在基层第一线,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开展文明工商所创建活动,具有重大意义。1986年以来,县工商局先后投资150多万元对全县14个基层工商所进行了新建和改建,所容所貌焕然一新。1993年,县局还为各基层工商所配备了对讲机,进一步改善了基层所的工作条件。各工商所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为当地经济的发展献计献策,1993年全系统86%的工商所被当地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