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农村电价、合理负担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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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摸清农民反映较强的农电价格偏高的问题,1993年4月物价局与供电局配合,对全县12个乡镇供电站及100多个用电村进行了以安全用电、查价格、查制度、查管理为内容的检查整顿活动,通过检查,查出了以下问题:
一是按省物价局、电业局规定,电费一定要管到用户,绝大多数都以村、片为结算单位,电费超出国家定价。二是部分供电站对电能表的轮换校验工作不严格,使计量箱与分类用表误差较大,造成主观上加大了农民负担。三是个别供电站存在有对用电村额外加线损的情况,造成电价相应提高。四是大部分村低压线路老化,并有私接乱挂现象,电表分散不规范,造成线损大、漏电多。五是个别村电工承包电费,没有发票和分类帐。
根据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1、制订和重审了供电站要加强对用电村电费电价的管理和电能表的轮换校验的领导工作,防止窃电漏电的行为发生,绝不能因工作失误给农民增加电费负担。2、要求和建议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农村居民新村规划,按标准重新设置线路,使5~10户为一片设表,作为考核低压、线损指标的标准,并把连户表与片表挂在一个表箱中,用引线接入户中,既可以减少线损,也杜绝了权力电、关系电和人情电。3、严格执行“电、钱”分离制度,电工抄表、会计收费,废除电工承包制,做到每季度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上述措施,农村电价明显下降,提高了农民用电积极性,充分发挥了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的作用。
(郑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