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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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1989年至1992年,全县在680个行政村逐步实行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更新了历来无偿使用土地的思想观念,节约了大量耕地,促进了干部群众之间的团结,有效地制止了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歪风,初步建立起宅基地档案,为加快村镇建设提供了奖金来源,改变了资金流向,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全县收取使用费200万元,节约土地3000亩。
(2)推行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的继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1993年在宿城镇完成试点工作。实行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可以有效地遏制长期以来土地利用的浪费行为。
(3)全面推行国家建设项目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征地,对国有土地实行有偿出让、转让。1992年,县政府以东政发[1992]41号文出台了《关于实行国家建设项目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征用的通知》,至1993年底,县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征用集体土地4192亩,为45个单位办理了土地出让、转让手续。同时加强宏观管理,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调控作用。由政府集中管理土地,将建设用地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加快城区建设的步伐,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