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体制改革步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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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需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围绕进一步把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计划体制改革迈出了较大步伐。
1、转变计划工作着眼点,强化经济效益计划指标。1988年以后,根据市计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经济效益计划管理的暂行规定”,把经济效益计划列入正式计划序列。拟定了经济效益指标,分全社会经济效益指标、物资生产部门效益指标和基层生产企业经济效益指标3个层次,共11项指标。
2、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1987年,县政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和措施的通知,认真贯彻“三保三压”(保计划内项目,压计划外项目;保生产性项目,压楼、堂、馆、所和行政机关建房;保重点建设项目,压非重点建设项目)的方针,着力清理计划外项目,压缩楼、堂、馆、所和行政机关建房,切实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所有基建项目都由计委“一支笔”审批,杜绝计划外工程。严格控制基建规模,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对投资规模进行有效控制。1992年后,基建规模管理有所放松,出现了计划外项目和先开工后补计划的现象,1993年,上述现象得到纠正,固定资产投资得到加强。
3、改革物资分配计划管理制度。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使物资分配计划更加合理,从1987年开始,县计委根据上级精神,并从实际出发,对部分物资的分配制度实行改革,取得良好效果。①改革统配钢材制度。1988年7月,根据市计委等部门制定的“泰安市钢材实行同一销价、价差返还的实施细则”,进行了对钢材分配供应缺口进行改革。1990年,再次对钢材分配供应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价格并轨,计划供应”,取消了价差返还,钢材供应基本靠市场调剂。②木材、水泥、煤炭供应价格先后实行并轨。1989年以前,从县外调入的计划内木材、煤炭价格逐渐上涨,且组织货源困难加大。1989年,执行上级决定,木材、水泥计划内供应价格与市场价格并轨。1992年,煤炭供应也走向市场,取消了计划内价格。③加强化肥生产和销售管理工作。1987年,化肥生产销售出现了混乱现象,县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化肥产销、流通市场及价格的管理。计委根据各乡镇人口、土地的情况提出了化肥分配计划,并制定了农资部门和基层供销社专营的措施。1992年后,化肥供求趋于平衡,产销基本稳定,至此,不再强调专营。④对彩电实行专营。1989年上半年,彩电销售渠道混乱,受1988年抢购风影响,彩电价格失控。为维护消费利益,根据上级要求,对彩电实行专营管理,全县确定了6家商店为专营单位,有力地打击了不法经营,维护了市场秩序。⑤废金属管理。1987年1月1日起,取消了废金属回收的指令性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针对经营渠道混乱等情况,计委及时采取措施,一是明确经营渠道,东平县的废金属,由县物资局所属废金属回收公司和县供销社所属再生资源公司回收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废金属。二是出县串换钢材,一律由计委签发准运证。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废金属回收经营的管理一直良好。
4、“农转非”指标纳入计划管理。1988年,计委会同公安、粮食、劳动、人事等部门研究上报了“农转非”计划,统一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加强劳动工资计划管理。1990年后,对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由县计委负责全县劳动工资的编制管理和综合平衡。县劳动局、人事局分别向计委提报计划指标,经平衡后,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