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4&A=1&rec=558&run=13

司法局有干部职工34人,其中局机关14人,公证处9人,律师事务所11人,男30人,女4人,党员26人。
1、普法工作。1986年至1990年“一五”普法工作基本结束。从1991年起,县普法教育转入实施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第二个五年规划。从1988年开始,按照县委、县政府东发[1988]15号文《关于依法治县的总体方案》,普法工作陆续转向了依法治理。1993年底,全县依法治理铺开面已达80%以上。
2、基层基础工作。全县共有乡镇法律服务人员56人,其中,男52人,女4人,党员27人,司法员17人。到1986年6月,全县17处乡镇全部建立乡镇服务站。1989年5月17日,东平县率先试建了全市第一个司法所——东平县司法局彭集司法所。至1989年底,全县17处乡镇全部建立起司法所。
3、公证工作。全县有公证人员9名,其中二级公证员1名,三级公证员6名,4级公证员2名,公证人员纳入专业技术管理轨道。1988年4月20日,公证处被批准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同时批准涉外公证员2名。
4、律师工作。全县共有律师人员10人,其中二级律师1人,三级律师3人,四级律师5人,行管人员1人。1992年12月30日,山东省司法厅以鲁司发政[1992]125号文批准东平县成立经济律师事务所。同月,东平县经济律师事务所宣告正式成立。
5、政治思想工作。1989年至1993年,注重加强了政治思想工作,对干部职工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在整个系统内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气氛。受国家部委表彰的先进集体1个,受省表彰的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45人次,受市表彰的先进集体39个,先进个人11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