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双向约束机制】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年鉴(1986-1993)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article/5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article/5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县人民法院认真加强廉政建设,实行科学管理,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在外部监督方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县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71名,明确了监督员的权力和义务,公布了举报电话;实行了《当事人评议卡》走访和回访诉讼当事人,听取意见和要求。在内部监督方面,实行了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长和庭长、庭长和审判人员签订责任书,违者从严处理;印发了《执法执纪文件汇编》,干警人手一册,加强学习,从严约束;不断调整充实执法执纪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并实行了“办案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双方约法十章”的双向约束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在立案时向双方当事人宣读约法,与当事人双方在约法上签字,确保履行,并必须作为案件材料之一装订入卷。教育干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各项措施得到了落实,保证了正常的办案秩序。 (牛昌珠王兴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