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4&A=1&rec=547&run=13

1、继续贯彻严打方针,狠狠打击了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1986年至1993年共审结刑事案件461件,判处人犯696人。年平均上升率分别为107%和103%。在判处的全部人犯中,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2人,占177%;判处9年以下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5人,占42%;判处4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免予刑事处分的轻型犯238人,占513%。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属于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爆炸、流氓团伙等七类严重刑事犯罪的案件有147件,占总数的317%;人犯291人,占总数的627%。
2、严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从严惩处贪污、行贿受贿、投机倒把、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1986年至1993年,共审结严重经济犯罪案件34件,判处人犯35人。其中5年以上的徒刑10人,占总数的286%;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免予刑事处分的25人,占总数的714%。在经济罪犯中,干部4人,工人1人,农民15人,其他人员15人。县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没收财产、罚金等法律手段,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参与打击流窜盗窃、抢劫、流氓团伙、赌博、拐卖人口等多种形式的专项斗争。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劳改减刑、假释犯人和判处缓刑、管制的犯人进行回访调查,签订监管协议,落实帮教措施,解决生活出路,促进罪犯改造。采取到发案地、受害人或被告人所在地就地公开审理的方式,广泛宣传法制、震慑犯罪,教育群众。8年间,公开审理刑事案件404件,公开宣判464件,召开宣判大会1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70多万人。
(柴庆伦王兴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