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部门深挖余罪工作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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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以来,县公安局在预审工作中,注重深挖余罪、扩大线索,破获了一批积案,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在流窜作案犯罪人员中深挖余罪。预审部门在工作中,针对流窜作案查证难,破案难的特点,坚持以赃物找案,深挖余罪。1993年4月,预审部门受理了以“强奸、抢劫、盗窃”罪批捕的王太强一案。从搜出的赃物中发现疑点,紧追不舍查来源,从而破获了该犯1992年3月在济南体育馆建筑工地盗窃杀人案件和另外两起盗窃案件。
二、从在押人犯中深挖细找,扩大线索。预审部门从在押人犯深挖细找,不放过任何疑点和线索,从而破获了一批积案。1987年8月在审理在押犯冯信远盗窃一案时,发现冯的一辆摩托车来历不明,便以此为线索,开展深挖工作,从而破获了该犯于1987年3月在泰安火车站杀人抢劫的重大案件。
三、采取审调结合的方法扩大战果。工作中,预审部门采取审讯和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扩大战果。1993年4月份,在审讯吴玉宝抢劫案件中,挖出了一个12人的重大抢劫团伙,破获三起特大抢劫案件,被抢现金和物品达5万余元。
1986年以来,通过预审工作,发现各类犯罪线索1300条,从中破获各类案件650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28万元。
8年来,预审部门多次受到市、县表彰和奖励,1993年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