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组织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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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省军区《民兵组织整顿实施办法》,在每年12
月份全县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
县人民的国防观念。组织广大民兵学习《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以
及民兵组织整顿的有关文件,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召开村民大会和
民兵大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的国防观念和参加民兵组织的
责任感。二是突出重点,抓好组织落实。①按照民兵组建范围和编组原则,
在农村和国营、集体、企业中建立民兵组织。②本着便于组织、布局合理、
有利于提高训练质量的原则,调整好专业技术分队的布局。③对年龄大、体
力弱、能力差的干部进行调整。三是总结年度工作,评选先进,修订民兵活
动制度,召开全体民兵大会,表彰先进,宣布民兵编组,宣布出入转队名单,
任免干部。四是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好基干民兵义务点验,保证基干民兵到
点率达95%以上。五是整理好民兵工作资料,准确、及时搞好民兵组织统计
以及各种报表。六是组织好检查验收,县武装部组织人员深入到基层武装部
和行政村指导整组工作,保证把民兵组织整顿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民兵组织
整顿,达到组织健全、布局合理、干部齐备、队伍纯洁、制度完善、便于领
导、便于集中、便于执行任务的要求,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使民兵成
为振兴东平经济的重要力量。
(曾兆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