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年鉴(1986-1993)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article/43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article/43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自1986年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至1993年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先后召 开代表会议9次,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各种建议、批评和意见562件。县人大常 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代表所提的建议非常重视, 按照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县人 大常委会对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建立健全了交办、承办、催办和反馈存档 等办法程序和责任制度。县政府也进一走完善了办理程序和工作制度,以东 政办【1991】65号文下发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暂行规定》,落 实了办理、回复和报告等项制度和责任。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代表建议的 办理。代表所提的建议,已经解决的332件,占59%;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 办理的110件,占196%;因条件限制或政策规定不宜办理暂不能解决的92件, 占163%;被采纳作为工作参考的建议28件,占51%。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后,代表们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