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综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4&A=1&rec=26&run=13

1986年以来,全县各级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促
进了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
1、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委在工作重
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主要
任务。在指导思想上逐步确立了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
1986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公
布以后,县委六届三次全委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东平县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规划》,并逐步加以落实。1988年在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委员会基础上,成立了县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
中全会后,着手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为突出精神文明建设的地
位和作用,1990年4月,县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改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调整充实了人员,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几年来,全县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不断加强,取得了新的成果。
2、精神文明建设步步深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县委根
据不同时期自身工作的需要和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1987年5月,县委组织
开展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
论,提高了广大党员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责任感和自觉
性。1990年11月中旬至1991年2月初,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思想教
育活动。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张圣亮任组长的思想教育领导小组。县、乡
抽调1029人,领导包片、脱产干部包村。在这次活动中,以思想教育、正面
教育、自我教育为主,不整干部、不整群众,重申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不变,
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变。(简称“三为主”、“两不整”、“两不
变”。)由于教育面广、方法得当,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和干部之间的关系。
提高了人们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认识。出现了广大
农民群众踊跃交售爱国粮, 努力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好局面。
1991年5~9月,县委决定在县乡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和全县企事业单位进行
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进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教育;改革开放
和形势任务的教育;国情、省性、县情教育;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
者利益关系的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和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和历史使命教育。整
个教育活动编发简报15期,宣传材料5000余份,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收到良好
效果。从社教开始到1991年底,全县党团员和广大群众参加义务劳动11万人
次,涌现好人好事7000人次,申请加入党团组织的有5517人。社会风气明显
好转,信访案件下降56%,治安发案率下降66%。县委决定从1992年3月初
到5月底,在全县开展一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大讨论。大讨论以中
共中央[92]2号文件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摆问题、找
根源、理思路、抓落实、求发展,突出“发展”这个主题。增强了敢闯、敢
试、敢冒的胆量和气魄。全县出现了加快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的好势
头。从1993年2月下旬至5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如何实现经济超常
规跳跃式发展”的大讨论。增强了干部群众的发展欲望,推动了全县技术开
发、商业和城镇建设等工作的发展。
3、移风易俗。1986年,全县部分乡村修订乡规民约,溶入了改变村风民俗的
一些规定,起到有益的效果。1987年,针对封建迷信和曾经绝迹的社会丑恶
现象又有所抬头的状况,县委要求各乡镇把搞好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规民约,
列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任务。广泛开展“扫除陈规陋俗、树立文明村
风”活动,把移风易俗工作推向了高潮。全县17个乡镇的675个行政村,大部
分都在这时建立了移风易俗的理事会、婚丧服务队。制订了章程,确定了规
范、职责、奖惩办法等制度,达到了工作有班子、服务有队伍、办事有规范、
检查有标准的要求。出现了彭集镇陈流泽村移风易俗好典型。中央和省市电
视台先后介绍了他们的经验。通过推广这个村的经验,全县婚事新办、丧事
简办,神事不办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1990年,把移风易俗工作与农村社会
主义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与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克服了落后的传统意识。
许多村建立了文化大院,引导群众学科技、学文化,使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
明显效果。
4、民主法制建设初见成效,1986年全县开始以普及宪法和各项重要法律知识
为内容的“一五”普法教育。这些法律主要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森林法、兵役法、社
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简称“九法一条例”)。首先以县直机关干部为主要
对象,1987年和1988年转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学校的中小学生和农村干部
群众为主要对象。至1990年底,圆满完成“一五”普法教育任务。通过普法,
全县人民增强了法制观念,初步养成了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习惯,
开始比较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 经济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从
1991年起转入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仍以宪法为核心,巩固“一五”普
法成果,重点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进一步提高干部和
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二五”普法过程中,全县还组织了纪念现行宪
法颁布(12月4日)10周年活动月活动(1992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集中
开展了宪法的再宣传、再学习。六大班子专门召开纪念大会,县人大组织专
门人员对宪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视察,这次纪念月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
宪法最高权威和神圣至上的认识,推动了二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入发
展。
5、争先创优,弘扬正气,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1986年以来,
在全县先后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三全服务、六项规范”活动和
“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简称“学讲树”)活动。县委根据活动的进
程和各行各业树立的典型,确立了全县人民学习的榜样。其中有全国双拥模
范、受到过江泽民等中央领导接见的州城镇农民郑昌芬,有二十五年如一日
义务为集体、为乡邻维修机械、无私奉献的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州城镇农
民常庆胜,还有带领群众治穷致富的原接山乡东杨村党支部书记张雪玲,兢
兢业业从事教育事业的宿城一中教师王长杰,任劳任怨做好服务工作的东平
宾馆副经理张德宽等。在榜样的带动下,宿城乡稻屯小学五年级学生张梅同
学,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读红书、做新人”活动。1990年6月18日下午,因
抢救落水儿童而献出了年仅15岁的生命,成为赖宁式好少年。她的事迹县委
专门召开现场会,作出了向张梅同学学习的决定,并举办报告会、展览会,
弘扬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精神,把“学讲树”活动推向了新的高潮。至
1990年底,全县共有各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小组近万个,先后有几万人次上街
到户开展各类服务,涌现出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先进
典型。1991年3月,县委又召开深入开展“学讲树”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号
召全县人民“岗位学雷峰、行业树新风”。使“学讲树”活动由一般开展便
民服务转向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立足本职做贡献上来,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1992年,县委提出“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建功立业”的“东平精神”,激
发了干部群众热爱东平、建设东平的热情,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
快速发展提供了新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