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评为全市先进乡】 资料库:东平县地情库 章节:东平年鉴(1986-1993)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article/19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4/section/1/article/19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不断提高社会治安 的整体防范能力,保证了全乡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1986年,被评为全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2年被评为全市“综合治理达标先进 单位”,1986年以来,4次被评为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工作中,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乡里设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村里设 立了治安联防机构,全乡共配备联防队员80名,实行了村民义务传牌制度, 在全乡形成了综合治理网络。二是明确目标责任。乡与各行政村、部门签订 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信访责任书,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制度,保证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活动的顺利实施。三是配合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受教育面达98%以上,使广大干部 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真正做到以制裁为手段,以防范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