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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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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沿革
1940年4月,宁阳县建立妇女抗日救国会。区乡建妇救会34个,村建妇女小组241个。各级妇救会均设正副会长。1941年夏,县妇救会随县工委撤出宁阳。1945年8月,中共宁阳县委建立后,另建“工农青妇文联合会”。1948年8月,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发展较快。1949年,县妇救会设主任1人,干事3人。同年6月20日,妇女救国会改称民主妇女联合会。1953年,全县有乡妇代会91个,正副主任242人,委员1095人,妇联会员70510人。1957年9月,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妇女联合会。1968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群工组管理妇联工作。1973年2月,建立妇联筹备小组。3月,召开全县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重建妇联组织。1985年,县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常委7人,委员39人。县直单位、乡(镇)、村共建基层妇女组织659个。
二、妇女代表大会
1949年10月,召开全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00多人,选出第一届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11人,宋宝琴任主任。1950年3月,召开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86人。妇联主要负责人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积极开展生产救灾和结束土改》的报告。会议要求充分发动广大妇女群众,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开展生产自救,做好各基层妇女组织的整建工作,保卫土改后的胜利果实。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9人。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3年2月召开,代表200人。会议通过妇联主要负责人《以三个反对为动力,协助党委搞好各项工作,当好党的助手》的报告,要求各级妇女组织,继续贯彻落实《婚姻法》和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搞好统购统销,生产互助,进一步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协助党委做好抗旱和备战备荒工作。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4年6月19日召开。讨论通过妇联负责人《在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将全县妇女工作向前推进一步》的报告。提出妇女工作要围绕继续贯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搞好互助合作运动、开展扫盲、提高妇女素质等活动。出席会议代表218人,选出妇联委员21人。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6年1月召开。参加会议代表316人。讨论通过县妇联《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广大农民妇女积极参加合作社,为争取四年完成五年农业增产计划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妇联委员25人,常委5人。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7年3月召开。会议围绕男女同工同酬、反对歧视虐待妇女、搞好幼抚等工作,做出《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发动妇女搞好农副业生产和幼抚工作》的决议,号召全县妇女参加生产劳动,提高和改善群众生活。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60年3月召开。出席代表430人。大会通过《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反右倾、鼓干劲,认真贯彻落实三面红旗》的报告,号召全县妇女,积极投入“大跃进”运动,落实八届八中全会决议,高举三面红旗,反对右倾保守。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65年12月召开。到会代表607人,列席代表100人。会议通过《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大树标兵,促进生产,夺取明年农业全面丰收》的报告。会议选出妇联委员33人。会议要求各级妇女组织,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反对迫害虐待妇女儿童,扫除青壮年妇女中的文盲,提高广大妇女的文化技术水平。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3月召开。出席代表899人。会议决定重新建立各级妇女组织,宣布重建宁阳县妇女联合会。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9年4月召开。代表862人。会议通过《把妇女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实现新时期中国妇女的崇高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号召全县广大妇女,努力完成全国妇联“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建设上来。会议选出县妇联委员39人。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5年4月29日召开。出席代表350人。大会的报告是《全县妇女积极行动起来,投入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华民族第三次腾飞而奋斗》。号召广大妇女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妇联“五大”、山东省妇联“七大”会议为指针,动员广大妇女适应改革开放形势,为尽快实现全县经济翻番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主要活动
支援革命战争 抗日战争中,各地妇救会动员妇女为党传送情报,侦察敌情,掩护战士,护理伤员。1939年,东庄乡满良庄孔现珍,先后掩护3名共产党干部安全脱险。解放战争中,动员妇女参加减租减息斗争,送子送郎参军,支援前线。东庄村广大妇女,在妇救会的领导下,对住在该村的340名解放军伤病员精心护理,直到痊愈归队。1948年,淮海战役期间,全县妇女做军鞋1.67万双,做军衣7215件,磨面6.1万公斤,送933名亲人上前线作战。抗美援朝战争中,全县43910名妇女参加反美爱国签名运动,捐款22732万元(旧人民币)。186名妇女送郎送子参军,并动员120名青年入伍。妇女报名参军48人,做慰问袋2452个。
争取婚姻自由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婚姻法》,县妇联与司法部门配合,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罪恶,争取男女平等,实行婚姻自主,建立友爱和睦家庭。1952年,全县依《婚姻法》进行登记结婚1027对,守寡再嫁45人,自愿解除旧式婚约151对,解除童养媳关系80对。1957年,全县自由恋爱结婚的200对,父母作主征得子女同意结婚的4386对,完全消除童养媳陋习。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颁布,基本做到适龄登记和自主婚姻。
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建国后,广大妇女发挥“半边天”作用,积极参加工农业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1951年土地改革结束后,36404名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农业劳动。在全县1910个互助组中,入组妇女12710人。1955年,在515个合作社中,入社妇女35860人,占妇女总数的23.2%。其中妇女担任社长的90人,副社长84人,社务委员106人,生产队长148人。1958年9月,各人民公社共有妇女劳动力74584人,其中,女技术员129人,农忙出工的71601人,占96%。1960年在650名女职工中,工交财贸系统涌现出心红手巧小组20个,全国三八红旗手2人,省三八红旗手17人。1961年,县机械厂女职工向全县职工发起“七比”倡议(比思想、比干劲、比完成计划、比产品质量、比出勤、比技术革新、比安全生产,增产节约,降低成本)。邮电局女工创造自动电报计算器,提高工效3倍多。县棉花加工厂加工车间女工张秀兰创造手勤手巧不停闲工作法,工效提高3倍,每月为国家节约资金120多元。商业系统出席省先进工作者会议的女工王玉新,试制成棉布打码机、量布剪刀联合机,实现10项革新。1979年,出现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重点户,到1985年春达3800户。乡饮区王院村养鸡专业户张庆兰,全年卖鲜蛋、雏鸡收入32320元。东疏区以妇女为主从事经销、加工、饮食服务的个体户达47户。1985年在女职工中,开展“为改革献一计”活动,发掘女工的聪明才智。轻工系统381名女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68条,被采纳65条,增值15万元。棉麻公司133名女工提出合理化建议66条,采纳65条,创值1.8万元。同年,县妇联出席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会议,并有3人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3人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
1980年1月,县妇联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广泛开展“五好家庭”(即五讲四美家风好、热爱集体勤劳致富好、培养后代家庭教育好、实行晚婚计划生育好、尊老爱幼邻居互助好)活动和“好婆婆”、“好媳妇”活动,年底,评出“五好家庭”6276个。1983年,配合“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评出“五好家庭”6740个,好媳妇2802人,好婆婆2385人。1985年,“五好家庭”达42257户,占总户数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