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陋习
算命 旧时,算命先生以生辰八字推断祸福,实际上靠听口气,揣心理骗取钱财,愚弄群众。1966年后消失。1980年后,又出现算命活动。
相面 相面者察言观色,褒贬面貌,以示吉凶祸福。境内有“看了麻衣相,常把人来量”之说,实则用吹捧手段骗钱。建国后逐渐消失。
看风水 旧时,迷信人请风水先生选择“风水宝地”(看阴阳宅),以求家业兴隆,福延子孙后代。建国后时有出现。
巫婆神汉 巫婆和神汉多系好逸恶劳之人。利用一些人的愚昧无知和农村缺医少药,假装神仙附体,装模作样,使人上当受骗,贻误病情,建国后消失。
选日子 旧时,以旧历书中的天干、地支,将二十八宿依次排列“值勤星官”,推算“黄道日”、“黑道日”、“大利月”、“小利月”。避开“黑道日”、“小利月”,在“黄道日”、“大利月”行婚、丧、建房、开业、外出谋生等。迷信好日子者,常贻误有利时机。建国后,在农村并未禁绝。
求雨 建国前,久旱不雨时,农民头戴柳条帽圈,敲锣打鼓,抬着庙里关公的神像走街串巷,烧香祈祷。若巧合下雨,示为求雨成功,即唱戏谢雨,浪费巨资,建国后禁绝。
纳妾 旧时官绅豪吏,娶妻后多再娶二房、三房。二房以下均称“小婆”,客称姨太太。妾扶正后始受人尊重。建国后,依法取缔。
缠足 旧时,女孩至七八岁,母亲就用条布强迫给其裹脚,筋断骨折,人为致残。社会舆论亦以小脚为美,大足者受公婆、丈夫虐待。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明令禁止缠足,城镇大足渐多。但农村山庄旧习依旧。建国后,缠足习俗断绝。
男蓄发辫 清代盛行男蓄发辫。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明令剪除。至1936年,基本杜绝。
结拜 旧时男或女情投意合,或依仗其权势,烧香磕头,书写《兰谱》,结拜为“把兄弟”或干姊妹。女多于嫁后中止。建国后,结拜者甚少。1966年后基本绝迹。
赌博 建国前,城乡赌风甚盛。有掷骰子、推牌九、打麻将、摸纸牌、押黑红宝等。城镇集场,有合局为业者,多与官府勾结,从中赚取钱财。有的赌棍为非作歹、打架斗殴,沦为地痞流氓,偷盗抢劫,无所不为。
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清除赌场,销毁赌具,教育处罚相结合,赌棍改恶从善。赌场基本杜绝。1980年后,赌博活动又时有发生。
吸毒 清末,境内毒品有鸦片(俗称大烟)、百补丸、海洛因、吗啡等,吸食者骨瘦如柴,故有大烟鬼之称。1928年,县政府成立戒烟局,对吸毒者判刑,在额头针刺烟犯字样(后改刺于手腕),再犯枪决。日军侵占宁阳期间,则允许公开设“大烟馆”。仅县城内即有3家。建国后,政府明令禁止吸毒。
娼妓 旧时青年女子为生活所迫,被老鸨(俗称王八或老板)拐骗逼迫卖淫为业(俗称开窑子)。民国期间,县城北街一家暗娼收容扬州妓女8人。日军侵占期间,随军妓院有日本、朝鲜妓女10余人,供日本官兵玩乐;济宁人某夫妇在城东街开设“三盛”班妓院,有妓女7人;另有暗娼多处,隐于僻巷。宿娼者多为汉奸官兵、豪绅、兵痞、流氓及纨绔子弟。建国后,政府依法取缔娼妓,勒令老鸨及部分妓女返籍,其他就地从良。
此外境内还有叫魂、送祟、打神水(俗称讨神药)、结阴亲等迷信活动。建国后废除。
二、禁忌
禁忌俗称忌讳。建国前境内忌讳甚多,迷信色彩较浓,以求吉利。建国后,农历月日的一些忌讳仍在沿习。如正月初一,妇女不动针线剪刀,家禽圈于窝巢,不泼水、不扫地等;每月初一和十五不探亲访友;下午不探望病人;喜庆以红为上色,忌白色;婴儿起名忌于长辈同音字;建房忌在太岁头上动土;父母去世,三年之内忌贴红色春联,忌着红绿服装;待客菜或赠礼忌单数;小儿出天花门上挂红布条,示忌外人入内;喜庆之际忌不吉祥语言;别人打场忌给人估产量;妇女产后或流产后忌串门等。
第五节 陋习
一、陋习
算命 旧时,算命先生以生辰八字推断祸福,实际上靠听口气,揣心理骗取钱财,愚弄群众。1966年后消失。1980年后,又出现算命活动。
相面 相面者察言观色,褒贬面貌,以示吉凶祸福。境内有“看了麻衣相,常把人来量”之说,实则用吹捧手段骗钱。建国后逐渐消失。
看风水 旧时,迷信人请风水先生选择“风水宝地”(看阴阳宅),以求家业兴隆,福延子孙后代。建国后时有出现。
巫婆神汉 巫婆和神汉多系好逸恶劳之人。利用一些人的愚昧无知和农村缺医少药,假装神仙附体,装模作样,使人上当受骗,贻误病情,建国后消失。
选日子 旧时,以旧历书中的天干、地支,将二十八宿依次排列“值勤星官”,推算“黄道日”、“黑道日”、“大利月”、“小利月”。避开“黑道日”、“小利月”,在“黄道日”、“大利月”行婚、丧、建房、开业、外出谋生等。迷信好日子者,常贻误有利时机。建国后,在农村并未禁绝。
求雨 建国前,久旱不雨时,农民头戴柳条帽圈,敲锣打鼓,抬着庙里关公的神像走街串巷,烧香祈祷。若巧合下雨,示为求雨成功,即唱戏谢雨,浪费巨资,建国后禁绝。
纳妾 旧时官绅豪吏,娶妻后多再娶二房、三房。二房以下均称“小婆”,客称姨太太。妾扶正后始受人尊重。建国后,依法取缔。
缠足 旧时,女孩至七八岁,母亲就用条布强迫给其裹脚,筋断骨折,人为致残。社会舆论亦以小脚为美,大足者受公婆、丈夫虐待。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明令禁止缠足,城镇大足渐多。但农村山庄旧习依旧。建国后,缠足习俗断绝。
男蓄发辫 清代盛行男蓄发辫。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明令剪除。至1936年,基本杜绝。
结拜 旧时男或女情投意合,或依仗其权势,烧香磕头,书写《兰谱》,结拜为“把兄弟”或干姊妹。女多于嫁后中止。建国后,结拜者甚少。1966年后基本绝迹。
赌博 建国前,城乡赌风甚盛。有掷骰子、推牌九、打麻将、摸纸牌、押黑红宝等。城镇集场,有合局为业者,多与官府勾结,从中赚取钱财。有的赌棍为非作歹、打架斗殴,沦为地痞流氓,偷盗抢劫,无所不为。
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清除赌场,销毁赌具,教育处罚相结合,赌棍改恶从善。赌场基本杜绝。1980年后,赌博活动又时有发生。
吸毒 清末,境内毒品有鸦片(俗称大烟)、百补丸、海洛因、吗啡等,吸食者骨瘦如柴,故有大烟鬼之称。1928年,县政府成立戒烟局,对吸毒者判刑,在额头针刺烟犯字样(后改刺于手腕),再犯枪决。日军侵占宁阳期间,则允许公开设“大烟馆”。仅县城内即有3家。建国后,政府明令禁止吸毒。
娼妓 旧时青年女子为生活所迫,被老鸨(俗称王八或老板)拐骗逼迫卖淫为业(俗称开窑子)。民国期间,县城北街一家暗娼收容扬州妓女8人。日军侵占期间,随军妓院有日本、朝鲜妓女10余人,供日本官兵玩乐;济宁人某夫妇在城东街开设“三盛”班妓院,有妓女7人;另有暗娼多处,隐于僻巷。宿娼者多为汉奸官兵、豪绅、兵痞、流氓及纨绔子弟。建国后,政府依法取缔娼妓,勒令老鸨及部分妓女返籍,其他就地从良。
此外境内还有叫魂、送祟、打神水(俗称讨神药)、结阴亲等迷信活动。建国后废除。
二、禁忌
禁忌俗称忌讳。建国前境内忌讳甚多,迷信色彩较浓,以求吉利。建国后,农历月日的一些忌讳仍在沿习。如正月初一,妇女不动针线剪刀,家禽圈于窝巢,不泼水、不扫地等;每月初一和十五不探亲访友;下午不探望病人;喜庆以红为上色,忌白色;婴儿起名忌于长辈同音字;建房忌在太岁头上动土;父母去世,三年之内忌贴红色春联,忌着红绿服装;待客菜或赠礼忌单数;小儿出天花门上挂红布条,示忌外人入内;喜庆之际忌不吉祥语言;别人打场忌给人估产量;妇女产后或流产后忌串门等。